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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1-25 浏览量:0 次字号:AAA
承包人只要树立以下三种意识,工程款拖欠难题就可以解决:
1、第一要树立证据意识
工程行业,大家都比较信封关系思维,这种关系思维在承包人心中是根深蒂固的,一时半会很难改变。不可否认,在承揽工程的过程中,这种思维是非常有用甚至是起着决定因素,但如果是关系思维一条道走到黑,那肯定也不行。如果在工程施工中仍然采用这种关系思维,拉不下面子,那么承包人一定会死的很惨。
因为随着我们法治社会的进步,对于财政资金项目,没有证据,领导不敢拍板不敢签字,口头的补偿承诺听起来很甜,但是一到结算的关口就蔫了,没人敢拍板了。所以之前我们多次提醒,特别是对于民企作为分包商来说,和央企、国企合作的时候,一定要注重证据意识。平时就要把相关证据做扎实,这样在结算时才不会困难,一旦发生争议,靠证据说话,即使涉及诉讼也能立于不败之地。
2、第二要树立工期意识
很多施工企业只注重埋头干活,不注重施工组织计划,严重忽视工期。当出现变更、签证时而忽视了工期。很多时候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导致停工时,双方只是口头约定,也没有停工指令、停工报告等。此时一旦发生纠纷非但无法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甚至面临巨额违约金。因此承包人要牢牢树立起工期意识,同时也要清醒的意识到,工期每拉长一天,损失的都是承包人的纯利润。
当然了,如果只是这样还好。最可怕的是,如果承包人没有证据证明工程延期的原因在于发包方,那么不排除被发包方反咬一口的可能。在工程退场或者结算时,发包方很可能要求承包人向其支付巨额的工期违约金,这非常危险,此种情况下承包人将十分被动,甚至工程成本也会被吃掉。
3、第三要树立法律意识
当发现发包方拖欠工程款或者有意拖欠时,承包人一定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比如如果发包方延迟支付工程进度款,要及时搜集和保全相应的施工资料,特别是工程验收和各种单证,并要求发包人提供相应担保;要么及时采取停工措施,并及时制作和保存相应的施工资料。
如果拖延支付工程结算款,要么签订工程款支付协议并提供担保,要么在应付工程款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诉讼并主张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千万不要拖延。因为过往案件的真实经验告诉我们,拖延几年后很可能还要走诉讼程序,时间将是巨大成本,长痛不如短痛。
需要承包人注意的是,起诉只是解决问题的手段,并不影响承包人和发包人进行协商,在起诉过程中,双方也随时可以达成调解。而对于财政资金项目,在领导无人敢拍板时,起诉是或许是发包方最希望的解决方式。
工程领域是个复杂之地,自古以来法与理就是很难界定的。很多事情合理不代表合法;同样的,合法也不一定合理;所以寻找法与理之间的一个平衡点才是需要我们企业经营者去深度思考的问题。
最后,还是那句话,解决问题并不一定要走法律途径,因为大家都很清楚,工程领域基本上做的都是熟人生意,能不撕破脸就尽量不撕破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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