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3519199192
时间:2021-11-25 浏览量:0 次字号:AAA
参加其中一个标段投标的供应商,可以对另一个标段提出质疑吗?
一个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分为两个标段,即第1标段和第2标段,由于第一次开标时第1标段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废标,第二次第1标段重新招标,招标名称和编号都一样,那么第一次中了第2标段但没有参与第二次第1标段投标的供应商可以对第1标段提出质疑吗?采购中心给的回复:虽然是同一个项目,但是第2标段参加投标供应商达到3家及以上,结果也出了,但是第1标段供应商不足3家后来又重新开标,这两个标段是独立的,所以只有参加第二次投标的供应商才有资格提出质疑,合理吗?
答:合理。由于第一次开标参与第1 标段的投标人数不足3家作废标处理后,重新招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重新发公告、重新发售招标文件,从法律层面来说属于另一个独立的采购项目,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才具有对该标段质疑、投诉的资格条件,没有参与第1标段重新招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不具备对该标段质疑、投诉的资格。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一条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近日,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强调鼓励在采购招标等工作中依法合规使用信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