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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1-25 浏览量:0 次字号:AAA
交了投标保证金没有参加开标,未中标,保证金需要退还吗?
答:投标人可以不参加开标,不参加的视为认同开标结果。交了投标保证金既没有来开标,也没有任何书面声明说不来开标,并不是违规行为,应视为未参加投标或未中标供应商情形,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二条 第三款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开标时,投标文件可以由投标代表拆封吗?
答:不可以。投标文件应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标时发现某投标文件封口盖着另一投标人的公章,算串标吗?
在我县近期的一次开标上,现场发现某一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封口盖的是另一投标人的公章,问:是否可认定为串标?
答:此种情形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五)种情形类似,可以认定串通投标。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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