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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C招标模式下造价控制风险因素及相应对策

时间:2021-11-25 浏览量:0字号:AAA

EPC招标模式下造价控制风险因素及相应对策

EPC模式与工程施工总承包模式有显著的不同点:EPC模式由承包人承担项目设计、施工的全部职责,工程施工总承包模式由承包人承担项目施工的全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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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PC招标模式下造价控制风险因素及相应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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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风险合理分担的必要性

EPC项目要对组成整个项目的各类合同条款的风险进行通盘考虑,平衡发承包之间的风险分配,风险分担要合理,要能使双方都获益。风险分配原则不当,EPC单位可能会亏本,也可能获得超额利润。在建设单位方面,可能会出现将招标文件中由建设单位承担的大部分风险转移给EPC单位承担的情况;在EPC单位方面,可能会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一种是负责任的EPC单位会对此类风险作出估价,增加成本,最终也许会导致投标的商务竞争力减弱;另一种是EPC单位在投标过程中对风险估计不足或带着侥幸心理,忽略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此类风险,为了中标,压低价格最终低价中标。第二种情况下中标的EPC单位,当项目实施过程中风险真正来临时,极有可能无所适从,往往会与建设单位重新谈判,这样会使双方都陷于被动局面,给项目造成难以预料的风险。一旦发生重大风险,承包单位可能无法继续履约,造成工期严重延误,给建设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在履约过程中,避免或减少双方分歧的最好方法就是尽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明晰发包人要求,在合同条款中明晰风险分担责任范围,对可能产生的争议进行具体约定,这样有利于双方理解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真实含义,有利于EPC单位报出一个合理的报价,减少实施过程中双方的争议与矛盾,便于发包人管理,有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

3.“发包人要求”表述清晰的必要性

EPC方式通常采用的总价合同模式是建立在建设内容明确、技术方案成熟、“发包人要求”清晰的基础上的,若表述不清,易引起承包范围或技术标准不清所带来的项目实施和结算方面的争议。

如某特大型污水厂项目采用EPC模式发包,“发包人要求”之一:要求拟建项目为“花园式”工厂,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对“花园式”工厂没有进一步约定,最终在项目实施中对“花园式”的建设标准和因此产生的建设费用产生了很大争议。

再如某特大型房建综合体项目采用EPC模式发包,“发包人要求”明确“采购家具一批”,但没有对采购的上述家具进一步明确标准和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以下情况:一方面中标单位在投标报价中采用了严重不平衡报价的策略;另一方面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对于家具的标准和要求同发包人的观点产生了很大的争议。

4.变更与调整、合同价格与结算审核约定清晰的必要性

EPC项目通常采用的总价合同,在计价结算和审计时,重点会对约定的变更调整部分和暂估价部分进行审核。

上述审核看似简单,但由于EPC项目是设计施工同时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在招标后还要进行深化设计,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难免发生较多变化,如果合同约定不清晰就很容易产生非常多的结算争议。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非EPC单位原因导致的变更引起的结算争议,因项目实施周期长引起的有经验的承包人不能预见的人、料、机等方面价格变化的结算争议,因非EPC单位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和(或)费用增加的结算争议,发生不可抗力引起的双方的费用结算争议等,如果双方对于此类情形没有在合同中约定完善,则往往使得结算难以进行。

如某大型综合体项目,招标阶段在“发包人要求”中明确的工期为580日历天,在项目基坑开挖时遇到了大型地下文物群,导致工期延误300日历天。因合同约定不清晰,在项目结算时,双方对上述非EPC单位引起的工期延误,建设单位应承担“由此延误的工期和(或)增加的费用并支付EPC单位合理的利润”,还是仅承担“由此延误的工期和(或)增加的费用”,不承担“由此引起的EPC单位合理的利润”发生了争议。

5.FIDIC合同在风险分担方面遵循风险平衡分担原则

承包商应按照合同设计、实施和完成工程,并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项目完成后,工程应包括满足雇主要求、承包商建议书和资料表的规定所需的或合同中隐含的任何工作以及(合同虽未提及但)为工程的稳定完成或安全有效运行所需的所有工作。

承包商从雇主方面收到任何数据或资料,不应解除承包商对设计和工程施工承担的职责。

(1)“雇主要求中的错误”风险分担的合理性。FIDIC合同通用条件“1.9 雇主要求中的错误”“5.1 设计义务一般要求”“13 变更与调整”中,对“雇主要求中的错误”约定如下:对于如因雇主要求中错误而使承包商遭受工期延误和(或)招致费用增加的情况,如果此错误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在提交投标书前,对现场和雇主要求进行应有的细心检查时本应发现的错误、失误或其他缺陷,则竣工时间应不予延长,合同价格不予调整;如果此错误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对雇主要求进行认真检查也难以发现的,则承包商有权要求延长竣工时间并追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

(2)FIDIC合同通用条件“17  风险与职责”。本章对雇主、承包商在实施工程期间的风险、风险的后果、知识产权和工业产权的使用及责任限度等均有合理性的约定。

五、结语

 EPC招标模式与施工图招标模式有非常明显的不同,具有更大的复杂性、挑战性,造价控制容易失控,也很容易引起争议。只有对EPC模式有相当的招标和造价咨询实践经验积累和研究的全过程咨询单位才能做好EPC模式招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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