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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1-25 浏览量:0 次字号:AAA
某国有生产型企业根据生产需要,每年要对关键性生产设备开展堆焊维修工作,时间大约是15~20天。根据前几年的维修情况统计,维修费用大约在100万元左右。请问该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该维修服务需要招标吗?
专家解析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国有生产型企业在生产运营过程中的生产设备的维修保养,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本维修服务项目是否招标,需要按照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问:招投标活动遵循的基本原则
答: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公开原则就是要求招标投标活动具有较高透明度,包括信息公开、开标公开、评标标准公开和中标结果公开。公平原则要求给予所有投标人平等参与竞争的机会,不得有意排斥、歧视任何一方,不得限制公平竞争。公正原则要求评标标准和方法公正,中标结果公正;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确定的标准与方法,要客观公正履行职务,不得接受贿赂。诚实信用原则则要求以善意、诚实态度参与招投标活动,不得以损害他人、国家和社会利益为代价获取不法利益。
问:招标前应当完成的工作
答:《招标投标法》第九条规定:“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故办理审批手续和落实资金来源是提出招标项目前必须完成的两项工作。审批手续主要有:立项审批、投资规模审批、资金来源审批、安全性审批、环保审批等。项目资金来源于财政资金、自有资金、贷款等,资金落实关系到项目履行状况和承包人切身利益,必须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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