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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1-25 浏览量:0 次字号:AAA
甲方拖延竣工结算时怎么办?
【实务咨询】工程竣工后,我公司提交了竣工结算报告。因甲方领导离任,半年后,甲方新任领导才将竣工结算报告交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因为甲方不认可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某些签证,审核一年后,会计师事务所仍未出具意见。我公司应该怎么办?
【评估】有施工单位曾无奈地把这种情况叫作:结算拖而不审,审而不决,何时付款遥遥无期。
【支招】首先,贵公司可以先和甲方确认无争议部分的工程造价,将有争议项目单列,与甲方另行协商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其次,如果甲方没有协商的诚意,贵公司应尽快就整个竣工结算造价或有争议部分提起诉讼或仲裁,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和从工程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的欠付工程款的利息,避免一拖再拖。此外,还有一个小技巧: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尽量在专用条款3.2款中约定“适用建设部369号文”,因为该文规定:在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的20~60天内,甲方应提出竣工结算审查意见,否则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报告;这样一旦甲方拖延审查竣工结算报告,贵公司就可以要求甲方按自己计算的竣工结算造价支付工程款了。
甲方通知保修质量问题时如何应对?
【实务咨询】总承包某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后不久,我公司接到了甲方关于该工程外墙渗水的维修通知书。我公司认为该渗水问题与施工质量无关,属于甲方指定的门窗供应商门窗接缝没有密封所致。我公司应该怎么处理?
【评估】如果贵公司对甲方要求不予理睬,甲方将会指派其他施工单位维修。如果出现这种情况的话,对贵公司而言有两方面的风险:一方面,渗水原因将难以查清;另一方面,维修费可能大大高于自己去维修所需,按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贵公司应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
【支招】首先,贵公司应该会同监理单位查看质量问题,记录拍照,并出具维修方案报监理单位批准。这是因为现行法律规定的保修程序是先维修、再讨论费用由谁承担。其次,贵公司应该书面告知甲方维修方案及维修费清单,并说明质量问题是门窗供应商安装不到位造成的。再次,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维修后,贵公司应该报监理单位验收通过。最后,贵公司应该请甲方向其指定的门窗供应商追讨维修费,并将维修费支付给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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