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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1-25 浏览量:0 次字号:AAA
出于对本地区、本部门以及企业自身利益出发,发标单位往往在招标文件中设置较高的门槛或量身订做,通过这些不合理的条件,将很多投标人挡在了门外。
一是资质等级要求高。
可以由二级资质完成的项目,一定要求具有一级甚至特级资质的,可以由专业承包资质完成的却要求有总承包资质,表现出建筑市场资质的高消费。
二是企业业绩范围窄。
当前,大多数工程项目招投标中都要求有“同类工程业绩”,而且这种同类工程的业绩要求及其解释说明过窄,导致许多投标单位没有机会投标。因此,“同类工程业绩”成为许多投标人不可能跨过的高门槛,也成为部分招标人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惯用的操作手法。
三是企业注册资本金要求高。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可承包单项合同30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的施工,而没有其他限制性条款了,而在招标时要求一级企业注册资本金1亿元以上。这个要求不合理,因为在住建部发布的新资质标准中只对一级企业的净资产1亿元以上进行了规定,而对承包工程范围取消了与注册资本金挂钩的限制性条款,所以在招标中不应再设置这样的限制性条件[内审网注:更多审计资源关注公众号内审网]。
四是评标加分标准多。
在招投文件时经常出现评标加分标准,诸如获省市优秀工程、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通过ISO-9000体系认证、优秀项目、文明工地、安全生产、重合同守信用等条款加分的名目。
五是“量体裁衣”设置评标程序和办法。
所谓量身订做是指招标单位或业主根据选择或看中的投标单位的业绩、注册资本金、施工组织设计等,设置评标程序和评标办法。如某市污水处理厂项目,招标文件中明确提出,有同类规模污水处理厂业绩4项、投标限价、省级优秀项目4个等加分条件,基本上按照事先业主意向的施工单位来设置,最终达到中标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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