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3519199192
时间:2021-11-17 浏览量:0 次字号:AAA
废标、流标、无效的情形:
废标的情形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人。
流标的情形
《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第四十二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
投标无效的情形
1、未交应交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中规定的无效投标文件包括:
1、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的投标文件。
2、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多个报价的投标文件。
3、投标人名称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投标文件。
4、只有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字,无单位盖章的投标文件。
当出现了上述情况之一,就会无效。
中右工程咨询综合网络,侵删。
作为招投标一站式服务机构,中右工程咨询专业承揽各类标书编制与审核、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预结算、招标代理、资质合作等业务。
公司在招投标行业拥有丰富的资源和人脉,团队实力雄厚,经验丰富,业务熟练,服务用心,已帮助众多企业成功中标。
公司全天24小时为各大企业提供投标免费咨询,欢迎您的拨打免费电话或者加客服微信咨询。
上一页: 废标是什么意思?
下一页:太无奈:盘点招投标里的控标套路!
近日,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强调鼓励在采购招标等工作中依法合规使用信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