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中右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

咨询热线:13519199192

招投标

NEWS CENTER

招标人自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项目,需要报送哪

时间:2021-11-17 浏览量:0字号:AAA

招标人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的,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邀请书的5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报送下列材料: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各项批准文件;

(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条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的名单、职称证书或者执业资格证书及其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招标人不具备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条件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5日内责令招标人停止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的,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

(一)有专门的施工组织机构;

(二)有与工程规模、复杂程度相适应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招标经验、熟悉有关工程施工招标法律法规的工程技术、概预算及工程管理的专业人员。不具备上述条件的,招标人应当委托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施工招标。

参考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

中右工程咨询综合网络,侵删。

作为招投标一站式服务机构,中右工程咨询专业承揽各类标书编制与审核、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预结算、招标代理、资质合作等业务。

公司在招投标行业拥有丰富的资源和人脉,团队实力雄厚,经验丰富,业务熟练,服务用心,已帮助众多企业成功中标。

公司全天24小时为各大企业提供投标免费咨询,欢迎您的拨打免费电话或者加客服微信咨询。

鼓励在采购招标等工作中依法合规使用信用报告

近日,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强调鼓励在采购招标等工作中依法合规使用信用报......

建筑工程资料专业代理_中右工程咨询 All Rights Reservd.陕ICP备20200163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