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3519199192
时间:2021-09-14 浏览量:0 次字号:AAA
编者按: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杨洁司长在第二届中国“互联网+”招标采购发展论坛上作题为《锐意进取 奋发有为 携手推动“互联网+”招标采购工作再上新台阶》的主旨发言。
各位嘉宾,各位朋友:刚才,林念修副主任对两年多来我国“互联网+”招标采购融合发展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林主任的致辞,既是鼓励和肯定,更是鞭策和希望,令人倍感振奋,也倍感责任重大。我们将会同有关方面,抓好贯彻落实。利用这个机会,我谈3方面体会,与大家分享。按照市场化、专业化方向,大力推广电子招标投标,是国发〔2015〕40号文的明确要求。两年多来,发展改革委法规司立足指导协调,注重制度建设,会同有关方面,积极推广应用电子招标采购,努力为招标采购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概括起来,主要抓了4方面工作。一是加强规划指导。2017年,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实施《“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年推进电子招标投标工作要点》,规划了2017—2019年招标采购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发展的时间表、路线图,分年度提出了完善制度标准、建立平台体系架构,各类信息平台互联共享,全面实现全流程信息化、智能化招标采购的行动目标,支持各地区、各行业全面推行电子化招标采购。二是创新制度规范。研究修订《招标投标法》,就部分条款征求意见,力争明确电子招标投标法律地位,增加支持电子化招标采购推广应用的内容。改革招标公告发布制度,印发《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0号令),取消传统纸质媒介,依托现有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发布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完善配套规范,与国家认监委共同起草,并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检测认证管理办法》,建立电子招标投标检测认证制度;起草《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以及建设技术指引和数据规范。三是加快平台建设。推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公共服务、行政监督三大平台建设,规范平台运行行为,初步形成了分类清晰、功能互补、互联互通、覆盖全国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地域拓展上,各省区市普遍形成了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电子化招标采购的工作体系。在行业发展上,电力、石油、煤炭、钢铁、通信、水利、交通、军工等领域的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建立了专业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国家层面上,助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营,作为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总枢纽,横向对接国务院有关部门行政监督平台,纵向对接各省公共服务平台和有关交易平台,实现全国招标投标信息汇聚共享,为电子招标投标各类主体提供公共服务。四是开展试点示范。在深圳市、昆明市、浙江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甘肃省、广州市、宜宾市等九省市开展国家电子招标投标试点;同时指导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组织40余家单位和企业,开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试点。试点示范坚持点面结合、整体推进,在提升交易便捷性和透明度、开展大数据应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对引导和带动交易平台集约化、市场化、专业化发展,促进招标投标市场信息开放共享,提升行政监管效能,都发挥了作用。在总结试点工作和经验基础上,梳理形成的一批“互联网+”招标采购创新成果,论坛还将作专题展示。尽管推动“互联网+”招标采购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与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市场迫切需求相比,还有差距。林念修副主任在致辞中提出的三个“不适应”,正是当前“互联网+”招标采购融合发展中的难点、堵点和痛点,也是“互联网+”招标采购向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迈进中,需要下大力气解决的重点问题。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按照林念修副主任指示要求,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以贯彻实施好《“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为抓手,重点做好5方面工作:第一,全面启动修订《招标投标法》。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组织召开招标投标部际协调机制会议,全面启动《招标投标法》修订工作。这是全行业的一件大事,也是今年我们在指导协调招标投标方面最重要的一项工作。一方面,围绕电子化招标投标进行制度设计,为“互联网+”招标采购融合发展奠定法律基础。另一方面,依托现有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进行意见收集、整理和分析,并通过招标投标交易大数据,为修法提供支撑,做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初步考虑,修订草案将在今年6月底前上报国务院。请各方面积极参与,为修法贡献智慧,共同把这项工作做好。第二,抓好招标信息发布制度的贯彻实施。《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今年元旦已经正式实施,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反馈的情况看,半个月来,运行总体平稳,市场主体反映良好,但目前还处于过渡期,有大量对接、调试和规范工作要做;从各地来看,需要抓紧做好原有制度机制与《办法》的衔接。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贯穿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始终,信息发布的电子化自动化,有利于推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有助于在线监管。发展改革委法规司将全面推进招标投标领域信息公开,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让市场主体有更多“获得感”。第三,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电子招标投标在公共资源交易中起步较早,制度相对完善,特别是交易项目数量和金额最大,应当成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先行者”和“排头兵”。今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推进电子化交易,统筹用好各类平台资源,支持交易平台市场化发展,构建开放、高效、共享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体系。同时,还将抓紧制定《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修订出台新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据规范》,统一制度标准,完善数据内容和格式要求。我们还将推进电子CA互认工作,进一步扩大CA互认范围。推动基础好、有条件的省市开展区域一体化合作,在评标专家远程抽取、异地评标和CA互认等方面实现跨区域共享互认。第四,加快系统贯通和信息共享。一方面,我们将重点推进各类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规范建设运营,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为总枢纽,实现各级公共服务平台之间的资源共享;依托各级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各地区、各行业交易平台、行政监督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形成招标投标领域完整的信息网络,并与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整合共享。另一方面,继续指导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与三大平台尽快实现对接交互。一是与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对接交互,实现投资项目全过程在线运行、闭环监管;二是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接交互,实现招标采购信用信息与其他领域信用信息互认共享;三是与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对接交互,将招标采购活动中价格违法行为,纳入统一在线监管体系。在信息共享的基础上,抓紧完善交易大数据收集、使用和监管政策,发挥大数据、“互联网+”在招标投标事中事后监管中的作用。第五,深化招标采购国际合作。当前,电子化招标采购已经成为国际趋势。刚刚修订的主要国际公共采购规则,都更加强调电子化采购方式的应用。无论国内企业“走出去”,还是国外企业“请进来”,都离不开电子招标采购。中国电子招标投标起步虽然不算早,但技术水平和推广应用程度已经处于国际领先地位。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深入发展和推动共建“一带一路”,中国招标投标行业有能力也有责任参与国际电子化招标采购的标准制定。法规司将与有关国际组织和国家开展多领域、深层次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国际有益经验,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和区域标准的制定,推动我国标准国际化进程,为我国企业拓展海外市场提供服务。总之,无论是把握高质量发展阶段的新要求,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还是全面深化改革,构建良好营商环境,都对推动招标投标行业加快转型升级,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将与各方面一起,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改革创新、主动作为,助力招标投标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声明内容来自于网络,如涉及作品版权及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相关内容。
近日,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强调鼓励在采购招标等工作中依法合规使用信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