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3519199192
时间:2024-04-08 浏览量:0 次字号:AAA
投标书制作(www.jianzhuzy.com)专业标书制作代写,16年老品牌,为您投标保驾护航,中标才是给您最好的服务!来源:网络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采购政策
招投标服务
采购政策
财政部公告
评审
招标违规政策在招标文件中以业绩作为评审因素是最常见的招标违规现象,在近期各省出台的《政府负面采购清单》中都有相关规定,但是还是经常看到以业绩作为评分条件的项目出现。
采购政策
招投标服务
采购政策
财政部公告
评审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1123号政府采购处理意见,涉及项目为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2020-2021年度职工体检服务采购员工体检服务项目,项目为该单位1392人提供体检服务,最终中标金额99.4637160万元。财政部公告认为,招标文件设置“业绩”、“应对客流量增加的服务保障与秩序维护方案”等评审因素,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因此对采购人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全文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一百二十三号)行政处罚结果公告一、相关当事人当事人: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72号二、基本情况本机关在依法对“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2020-2021年度职工体检服务采购项目”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招标文件设置“业绩”、“应对客流量增加的服务保障与秩序维护方案”等评审因素,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四十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款,《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第五十五条第三款,《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三条的规定。三、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财 政 部2020年11月30日
经常参加投标的企业,哪个敢说没有遭遇过类似的黑幕呢?可是大多投标企业,即使吃了亏,也只是闷不吭声把苦往肚子里咽,只当吃一堑长一智,下次小心提防了!有多少想过站出来反抗维权的?但是请不要再自我安慰吃亏是福了,吃了亏就得这样维权!
那么,投标企业如果发现在参与项目招标时发现类似违规行为该如何维权呢?主要有以下三种维权办法:招投标维权方式一:提出异议(一)在招投标活动中,对于以下四种情况,投标人有权提出异议:
1、对资格预审文件存在异议,应当在提交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2、对招标文件存在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3、对开标存在异议,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4、对评标结果存在异议,应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二)投标人提出异议后的受理流程如下:1、对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提出异议后,招标人应在3日内作出答复;2、对开标提出异议后,招标人应当现场做出答复,在答复之前应暂停招投标活动;3、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后,招标人应在3日内作出答复,在答复之前应暂停招投标活动。投标人若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10日内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行政监督部门将在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招投标维权方式二:提出质疑质疑和异议其实意思相同,只不过在招投标活动中称为异议,而在政府采购过程中称为质疑。(一)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于以下三种情况,供应商有权提出质疑:1、对采购文件存在质疑,应当在获取文件7日内提出;2、采购过程存在质疑,应当在采购环节结束7日内提出;3、对中标、成交结果存在质疑,应当在公告7日内提出。(二)供应商提出质疑后的受理流程如下:自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做出答复。
招投标维权方式三:投诉投标人若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10日内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时应当提交书面投诉书。投诉书包括以下几点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4、相关请求及主张;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行政监督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视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决定:(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1、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3、投诉书未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4、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5、超过投诉时效的;6、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7、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二)对符合投诉处理条件,但不属于本部门受理的投诉,书面告知投诉人向其他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三)对于符合投诉处理条件并决定受理的,收到投诉书之日即为正式受理。投标企业在遭遇不公平、不合理的待遇时,应当采取合适的方式来进行维权,保护自己的权益。近年来随着我国政府采购及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逐渐加大了对招投标的失信行为处罚力度,特别是将招投标企业信用评级结果作为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和合同签订的重要依据后,招投标活动也越来越规范透明,希望在不久的未来招投标能够真正的实现公平、公正、公开。投标书制作 www.daizuoa.com 专业标书制作代写
上一页: 近期典型废标案例整理 请投标人引以为鉴!
近日,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强调鼓励在采购招标等工作中依法合规使用信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