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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投标人报价是否属于低价恶性竞争?

时间:2024-04-05 浏览量:0字号:AAA

   投标书制作(www.jianzhuzy.com)专业标书制作代写,16年老品牌,为您投标保驾护航,中标才是给您最好的服务!来源:网络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何确定投标人报价是否属于低价恶性竞争?”,在这个问题下面,还可以延伸出两个小问题,我们来分别进行解答:问题一、什么是低价恶性竞争?《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明确,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如果,评标委员会的成员从其专业认知的角度或者从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已经找到了支撑其报价的合理依据(比如分项报价表等),则不需要投标人做出进一步说明。
问题二、投标价明显远低于预算和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是否一定属于低价恶性竞争?投标人对同一项目的竞争力不能光从表面来判断。投标人会从主观角度出发,认为本项目的报价组成一定包含硬件的投资建设成本和国家规定的用工成本、补贴、企业利润、企业管理费等成本。然而,在实际的投标竞争中,投标人基于长远的战略考量,花费长时间为未来市场竞争做充分的准备和投资建设,属于从表面上无法看到的隐形竞争力。目前针对低价恶性竞争现象有了一些解决方案,判定“低价恶性竞争”情况时应当有充分的证明材料,其中重点是成本核算和同类项目的业绩合同。文章来源:网络整理侵权请联系删除本平台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读者参考,本公众平台将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平台对文章进行删除。投标书制作 www.daizuoa.com 专业标书制作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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