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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书制作(www.jianzhuzy.com)专业标书制作代写,16年老品牌,为您投标保驾护航,中标才是给您最好的服务!来源:网络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现批准《民用建筑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5031-2022,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同时废止下列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敲黑板: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 55031-2022全文强制,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不要问:住建部的规范还执行不执行?这是国家标准!不要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是否继续有效,带T(推荐)规范还有人看吗?这是全文强制!不要问:只废止《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四条强制性条文吗?只用对比看这四条就行了吗?一、原相关强制性条文废止,新规范全文强制。
废止《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后简称“原《标准》”)GB 50352-2019第4.3.1、6.7.4、6.8.6、6.8.9条。·废止第4.3.1条
原《标准》无建筑面积的规定,主要规定依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 (后简称“面积计算规范”)。按照“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则《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 同样,在本规范约束的范围。《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3.0.1 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条文说明3.0.1 建筑面积计算,在主体结构内形成的建筑空间,满足计算面积结构层高要求的均应按本条规定计算建筑面积。主体结构外的室外阳台、雨篷、檐廊、室外走廊、室外楼梯等按相应条款计算建筑面积。当外墙结构本身在一个层高范围内不等厚时,以楼地面结构标高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 住建部答疑:请教《GBT50353-201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中,以下几个关于建筑面积的理解。(1)对于3.0.1条款中,“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各计算。”的定义,是否可以等同于“建筑物整栋楼的基底面积”的数值?(2)对于(1)中的“建筑物整栋楼的基底面积”,如果这栋楼为N标准层,并且每层的建筑户型设计是完全相同。那么,每一层楼分摊的基底面积是不是应该等于N分之一的(1)中定义的建筑面积?(3)在3.0.21条款中,“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此定义中的“阳台在主体结构内”,与阳台是否被封闭,是否有关?2021-09-23 回复:1.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面积不能够等同于基底面积;2.《GBT50353-201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中没有关于面积分摊的规定;3.主体结构内阳台与阳台是否封闭没有直接关系。可以看到:1、建筑面积的由原来的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表述“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调整为新规范表述“每个自然层楼(地)面处围护结构外表面所围空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明确总建筑面积按地上和地下建筑面积之和计算。《GB55031-2022 民用建筑通用规范》最新规定:
《GB55031-2022 民用建筑通用规范》最新规定:同时,还应继承《GBT50353-201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对于“围护结构”、“围护设施”的定义:2.0.4 围护结构 building enclosure 围合建筑空间的墙体、门、窗。2.0.7 围护设施 enclosure facilities 为保障安全而设置的栏杆、栏板等围挡。五、关于室外设计地坪:属于“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约束的范围。可以看到:3.1.3条首次将“室外设计地坪”作为,衡量地上与地下的分界,表述为“室外设计地坪”情形,应结合3.1.4的规定来理解。可以预知的是,“室外地坪”的错层设计、时点认定又将成为争议焦点。
六、关于不应计算建筑面积情形:属于“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约束的范围。可以看到:《GB55031-2022 民用建筑通用规范》最新规定:
《GBT50353-201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3.0.27 下列项目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1 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建筑部件; 2 骑楼、过街楼底层的开放公共空间和建筑物通道; 3 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和布景的天桥、挑台等; 4 露台、露天游泳池、花架、屋顶的水箱及装饰性结构构件; 5 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 6 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主体结构外的空调室外机搁板(箱)、构件、配件,挑出宽度在2.10m以下的无柱雨篷和顶盖高度达到或超过两个楼层的无柱雨篷; 7 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凸(飘)窗,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及以上的凸(飘)窗; 8 室外爬梯、室外专用消防钢楼梯; 9 无围护结构的观光电梯; 10 建筑物以外的地下人防通道,独立的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等构筑物。条文说明3.0.27 本条规定了不计算建筑面积的项目: 1 本款指的是依附于建筑物外墙外不与户室开门连通,起装饰作用的敞开式挑台(廊)、平台,以及不与阳台相通的空调室外机搁板(箱)等设备平台部件; 2 骑楼见图11,过街楼见图12;
3 本款指的是影剧院的舞台及为舞台服务的可供上人维修、悬挂幕布、布置灯光及布景等搭设的天桥和挑台等构件设施; 5 建筑物内不构成结构层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工业厂房、搅拌站和料仓等建筑中的设备操作控制平台、上料平台等),其主要作用为室内构筑物或设备服务的独立上人设施,因此不计算建筑面积; 6 附墙柱是指非结构性装饰柱; 7 室外钢楼梯需要区分具体用途,如专用于消防的楼梯,则不计算建筑面积,如果是建筑物唯一通道,兼用于消防,则需要按本规范第3.0.20条计算建筑面积。七、关于结构层高小于2.20m的建筑空间其中:对应《GB55031-2022 民用建筑通用规范》最新规定:3.1.6第一款:结构层高小于2.20m的建筑空间,列为不应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属于“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约束的范围。对应条文《GBT50353-201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3.01、3.02、3.03、3.04、3.05,均有有关结构层高以2.20米为分界的规定,且普遍明确:“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应视为作废。
3.0.1 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2 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 面积。3.0.3 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3.0.4 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应按看台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积。3.0.5 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来源:住建部、规划人综合整理声明:本平台推送内容为通过网络等公开渠道获取,仅作为学习交流、信息共享及学术探讨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或原出版社所有,不对所涉及的版权问题负法律责任。如原作者认为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立即删除。投标书制作 www.jianzhuzy.com 专业标书制作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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