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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坑!竞争对手涉围标和嫌串标的这些小动作你注意过吗?

时间:2024-03-22 浏览量:0字号:A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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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做过招投标项目的人都知道,有很多投标企业为了利益,不择手段的事情太多了,搞得招投标领域乱象丛生,而招投标活动中,不法行为也是屡见不鲜,串标只是其一。即便如此,很多投标新手,对串标围标等概念或者一窍不通,或者一知半解,还有一些新手,在不知不觉中就被涉嫌串标,其实,现实当中,涉嫌串标、围标的真实案例也非常多!【真实案例1】前些天,浙江省当地某检察院对一起涉案金额高达7.67亿元的特大串通投标案的首批24名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诉,24人串标78个工程全都中标事件,案件中,因为伙同其他投标者借用多家公司资质,统一报价串通投标,并约定利益共享,最终78个工程全部中标。检察机关经审查后,对施某、张某等24名被告人以涉嫌串通投标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等罪名依法提起公诉,经梳理,发现此案件是一起有针对性的借用资质串标普遍、串标犯罪手段隐蔽、涉案主体之间形成关系网等特点。【真实案例2】山东省薛某某串通其他公司和某领导协调专家修改分数通过协调评审专家修改分数、与其他投标公司围标等方式串通投标中标中标金额9000余万元,并贿赂领导15万元,严重损害了国家及其他投标人利益。当地法院以薛某某犯串通投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以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后上诉也被驳回原判。【真实案例3】2021年,某森林消防局宿舍楼项目串通投标案中,此项目在开标阶段,发现39家投标企业的电子投标文件存在串通投标情形,认定上述39家投标企业串通投标,住建局局务会决定,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给予39家企业分别处以52773.05元罚款,对案件相关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分别处以2638.65元罚款。【真实案例4】在某油田总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程(监理)串通投标案中,也是在项目开标阶段,发现并认定2家投标企业的电子投标文件存在串通投标情形,当地住建局局务会决定,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给予这2家企业分别处以8623.50元罚款,对案件相关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分别处以431.18元罚款。【真实案例5】此案例是一起在同一座城里投标过程中,不小心用了同一打印机,导致招标方发现几家投标单位标书纸张和打印痕迹高度一致,经鉴定系从同一打印机打出,但对于这几家单位是否串通投标,由于没有确凿的证据,不能判定。综合以上几起典型案例,我们可以看出,在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环节和电子招投标相关的串标围标等违法违规案件相对更易多发,串标围标等问题仍大量存在。     近些年,国家对串标围标案件的依法查处,体现了各住建局等管理机构能够履职尽责、敢于碰硬、狠杀歪风邪气,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加大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查处力度,形成震慑效应,用公正监管保障公平竞争,持续发力改善招投标市场环境,营造公平健康开放的招投标市场氛围。     串通投标的行为,是对公平的招标投标的秩序的破坏,也违背了诚实信任的原则,是招标投标监管中,重点关注和查处的违法行为。投标人应提升自己的投标技能,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最好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也不要试图通过串通投标的方式,谋取中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6种情形的可以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从条例上我们可以看出,虽然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属于串标行为,但标书由同一台电脑打印或上传这点,这个真不好认定。很多地区做投标文件的公司,就那么几个,本地的项目,很多都是在这几家公司做投标文件,人家咨询公司在保密方面做得很好,大家都信任。由此,就出现了以上打印机串标事件的案例情况,若因此判定成串标,委实冤枉了点。
一般投标单位都与定点的图文印刷店合作,让他们出版标书,同城的经常见到,而且有很多投标人,都会是找同一图文店帮忙做标书,单凭同一打印机打出,这种情况下,一般评标委员会可以提出质疑,根据质疑结果来界定是否为串标。
    在评标过程中,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分析发现多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是否同一台电脑刻录的,但没有相关法律规定,这种情况属于串通投标!只有相关行政监督部门,严格出台相关规定,才能遏制法律法规没有明文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的发生。     目前,确实有些地方的招投标规定直接把“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自同一台电脑”作为投标人相互串标的认定标准之一。
例如:《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第十八条明确规定,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自同一台电脑的;(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的附属设备打印、复印的;(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用同一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例如:《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视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也将“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或者同一加密工具编制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例如:《义乌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者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的,视为串通投标行为,评标过程中,经评标委员会集体表决后认定的,可直接作废标处理,并提请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作出处罚。
      从现行法律来看,《电子招投标办法》中,并没有对此做相关规定,招投标法和实施条例中,也没有明确规定,而是把“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作为认定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法定情形。而且上传投标文件属于“办理投标事宜”,使用同一台电脑上传标书并不绝对可以认定是同一人所为,如果是朋友之间不知情的前提下借用电脑,或者大家都用同一台公用电脑上传呢?
      仅从法律角度来说,“通过同一台电脑上传标书”并不一定会被认定是“串通投标”。虽然从法律上可以这么说,但是现实中,时有这样的案例发生,而且评判结果并不乐观。作为投标企业来说,如果留有串通投标等违规的“案底”,违规企业声誉将一落千丈,很长时间没法再参加投标,得不偿失。
     为了避免被“串通投标”,在招投标过程中一定要谨慎小心,以免因小失大。而招标投标过程中的最大难题,即串通投标的认定和认定后能否伏法的问题。由于市场诚信建设的滞后,串通投标己经成为招标投标行业中的最大顽疾,对于串通投标的憎恶,别说是受其侵害者,相信即使是串通投标的参与者也是深受其害并深恶痛绝的。
      所以,认定串通投标的事实时,要有法律依据,要有多个事实要件并联的证据链,要证据确凿,要有真凭实据,经得起反诉和核查。网友所说“错”得一样,应该算作一个硬条件,比较离谱的“错”得一样可以作为金标准,但很多“错”得一样,也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对待。
     《条例》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条规定的串通投标认定条件,很多在现实中需要动用技术手段,“技术手段”说说容易,做起来也很难,因而确切需要动用的还是法律手段。
      杜绝串通投标不是一朝一夕的举措,更不能只是做做表面文章,它需要法律的支持、全社会的监督和招标投标各参与者的共同努力。对于推进受贿行贿串标行为一起查,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应当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加大对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行贿犯罪查处力度,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要准确适用法律,对以行贿犯罪手段开路进行串通投标犯罪的,应实行数罪并罚。对案件暴露出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检察机关可依法提出检察建议,促进专项整治,提高社会治理能力。那么,现实中常见的围标串标违法套路有哪些呢?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你的竟争对手串标或围标的秘密也许就在这里面!01泄密法泄露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泄露标底、泄露评标情况、泄露关键人物名单,如: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名单。02特殊定制法为某个投标人,“量身定做”有明显倾向性的条款,以此控标。招标前,与某一家供应商进行“实质性谈判”。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让投标人补充、撤换或更改投标文件、更改报价(包括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相关数据)。03做局法招标前已经内定中标人,组织投标人串通投标,比如压低或者抬高标价。招标人将一个既定标段拆分成多个标段,然后将内定的中标人分别安排在不同的标段,让各方利益均沾。让招标人之间与招标代理机构,另行约定,比如:给予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费用补偿招标人授意自己内定的无资质公司与有资质的公司商议,以有资质公司的名义投标,中标后,由无资质公司履约。04 指使、暗示法指使、暗示或强迫要求评标委员会,进行倾向性引导。指使招标代理机构为内定的中标人提供帮助,进行区别对待。 05价格法采取欺诈的方式,用大大低于成本价的低价中标,然后在项目实施中,通过变更服务量等手段,提高最终结算价格。06装傻法招标人发现一个投标人代表,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多个投标人的名字却不制止。
招标人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等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情形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继续参加投标。招标人发现有由同一人或存在利益关系的几个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等情形视而不见,同意其继续参加投标。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或开标时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包括电子资料)相互混装等情形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通过资格审查或继续参加评标。开标中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有明显串标迹象视而不见,评标委员会提出来也授意评委继续评审。07兄弟相约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事前约定好谁中标、谁陪标,谁弃标。
相互约定,价格策略和投标策略。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投标人费用补偿。围标公司一般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之间相互参股公司;或属于同一集团、总公司、协会等组织成员的公司;或利益同盟公司等。以上行为非常隐蔽,但是通过一些蛛丝马迹,也能显示出端倪!08陪标特征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总价异常一致,或者差异化极大,或者呈规律性变化。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相近,但是各分项报价不合理,又无合理的解释。故意废标,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与招标人签定合同。故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标条款,制作无效投标文件。投标人一年内有三次及以上参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后,不递交投标文件、不参加开标会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多家投标人几乎同时发出撤回投标文件的声明。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同一账户资金缴纳。多个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同一企业出具的投标保函。售后服务条款雷同。故意漏掉法人代表签字。投标文件中法人代表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布局完成,但是经常犯一些致命的细节错误!09“愚蠢”暴露法招标文件惊人相同,比如格式相同,字体一样,表格颜色相同。
招标文件中,错误的地方惊人一致,连错都错得一样。电子投标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名的IP地址一致,或者IP地址在某一特定区域。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投标文件的装订形式、厚薄、封面等相类似甚至相同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装订了另一家投标人名称的文件材料,比如:出现了另一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名,加盖了另一家投标人公章等。投标人代表不知道公司老总的电话号码。投标人代表签字时手发抖,签的名字与名片名字不一致。不同投标人在开标前乘坐同一辆车前往,有说有笑,开标现场却假装不认识。10无为法评审专家发现投标文件中存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不指出。
评审专家发现投标报价中存在明显不合理报价,不指出。评审专家发现技术部分中存在明显不合理性或内容缺漏,不指出。11特殊对待法评审专家明知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不主动提出回避。
投标文件的暗标部分,投标人做了特殊记号的(很有可能是故意标给某个专家看的)。评审专家进行评审分值时,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有意给某一投标人高分值而压低其他投标人分值,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打分。     
串通投标的发生频率与社会风气和执法力度成反比,社会风气正、执法力度强,串通投标发生的频率就会降低,反之亦然。随着集体执政理念的贯彻、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对违法犯罪打击力度的加大和社会风气的好转,尤其是对贪污腐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花大气力解决,相信串标会越来越没有市场,招投标行业的竞争也会逐步走向正常的轨道。投标书制作 www.jianzhuzy.com 专业标书制作代写

鼓励在采购招标等工作中依法合规使用信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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