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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11 浏览量:0 次字号:AAA
新春的脚步悄然而至,一轮崭新的红日将从东方升起。回望过去的一年,政府采购领域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框架协议采购“问世”,解决了实践中小额零星采购无法可依的难题;“较大数额罚款”认定标准终于明确,“各行其是”的听证标准退出历史舞台;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赢得一片掌声……这些政采大事件,您是否还历历在目?
2022年,中国政府采购可谓精彩无限。不过,哪些才是业界最为关心的热点呢?为此,本报发起了网络投票,最终推选出了五大2022年度政府采购新闻热词。
支持中小企业
投票占比19%
由于疫情与变动的国际局势等超预期因素叠加,去年,不少中小企业遭遇寒冬,我国经济面临大考。
中小企业是促进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产业创新的源动力。我国中小企业贡献了约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80%以上的城镇就业。稳经济,就要稳住中小企业。作为兼具政府、市场属性的一项政策工具,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义不容辞。
2022年5月24日,国务院研究出台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其中提出,要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财政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于2022年5月31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其中提出,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原先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
“赶考”路上,各地政采部门积极响应,纷纷亮出实招,成为中小企业的坚实后盾。北京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预算总额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鼓励采购人从高选择价格扣除比例和评审优惠幅度;安徽压缩履约保证金收缴比例、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和资金支付时间,让中小企业轻装上阵;江苏建设“政采贷”线上融资平台,让中标供应商凭政府采购合同在线申请贷款,甩掉融资难的烦恼。
框架协议采购
投票占比16%
2022年年初,《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以下简称110号令)终于和大家见面了。框架协议采购作为一种全新的采购方式,一经出现,就格外“吸睛”,并成功当选为2022年度的政采热词TOP2。
110号令出台前,为了满足广大采购人小额零星采购的需求,各地集中采购机构根据不同品目的特点分别采取了多种采购执行方式,如淘汰入围产品的协议供货方式、供应商资格入围的定点采购方式、电子卖场等,这些采购执行方式是实际操作部门凭借实践经验不断打磨出的做法,但没有法定地位,实践中也是乱象丛生。110号令的出台,结束了此前小额零星采购操作无法可依的局面,统一了入围方式和征集程序。
110号令自去年3月份实施以来,已有多地“试水”。比如,北京市司法局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对公共法律服务进行采购,这一项目采用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形式,并采用质量优先法评审,最终成功引入164家律师事务所,为北京市老百姓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服务。
不过,从目前的实践情况来讲,很多采购单位对110号令的规定还拿捏不准,还需不断学习和探索。
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知识竞赛
投票占比14%
2022年,政府采购法迎来了自己20岁的生日。
回望20年的峥嵘岁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体系日益健全,目前,我国已建立起以政府采购法为统领,以实施条例和部门规章为依托的较为完整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体系,涵盖了体制机制、执行操作、基础管理及监督处罚等各个方面的内容;政府采购规模逐步扩大,全国政府采购规模由2002年的1009亿元增加到2021年的3.64万亿元,占GDP的比重由不足1%提高到3.2%;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不断强化,贯彻新发展理念,建立起涵盖支持创新、绿色发展、中小企业等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体系;政府采购开放谈判稳步推进。
值此之际,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合《中国政府采购报》共同举办了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知识竞赛活动,一时间,全国掀起了学法答题热潮。此次活动营造了深入学习宣传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一系列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良好氛围,推动了政府采购等相关行业从业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升了相关从业人员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敬畏感和依法采购能力,引导社会公众更加熟悉、理解和支持政府采购工作。
修法
投票占比14%
20年前,政府采购法从无到有,使我国的政府采购活动走上规范化的轨道。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政府采购法已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实践中,许多从业者发出了修法的呼声。
2022年3月29日,财政部公布了《财政部2022年立法工作安排》。其中明确,财政部将力争在年内完成政府采购法(修订)的起草工作,及时上报国务院。时隔4个月,2022年7月15日,财政部第二次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较上一版征求意见稿,此次增加了创新采购这一新的采购方式,并对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方式与程序、采购合同管理等多个方面作出新调整。
针对实践中久治不愈的问题,业界希望通过修法找到治疗的良方,并期待新版政府采购法及时出台。
绿色采购
投票占比10%
在去年的诸多政采新闻热词中,绿色采购脱颖而出,这意味着绿色、低碳的理念越来越深入政府采购领域。
政府采购一直将绿色发展视为己任。早在2004年,财政部就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了《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随后逐步完善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机制。近年来,在“双碳”战略目标提出后,财政部在绿色建材领域大胆探索,2021年,选择南京、杭州、绍兴等6个试点城市,探索绿色建材批量集中采购和建筑行业的绿色转型升级。
去年10月12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将试点城市(市辖区)拓展为48个,并对绿色采购管理和采购需求提出了新要求。财政部同时还发布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让业界印象深刻的是,在去年举办的中国政府采购峰会上,经认证,峰会举办期间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通过购买中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碳汇项目碳信用(CCER)进行足额抵消,实现了零碳排放,成为政府采购领域内的首场“零碳会议”。
除了上述五大热词外,有从业者在中国政府采购报微信公众号后台留言:“期待新一期的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指导性案例”。截至目前,财政部已出台32个指导性案例,很好地解决了实践中“同错不同罚”等问题。就在去年6月,财政部国库司选送的行政执法案例“某公司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案”获司法部组织的“全国行政执法指导案例”一等奖。同时,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申报的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机制在2022年荣获“法治政府奖”,标志着行政裁决机制在优化营商环境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
实践的脚步从未停歇,改革也总是螺旋式上升。新的一年,我们期待意气风发的政府采购能更有一番作为,在时代发展的大潮中奔涌向前。
近日,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强调鼓励在采购招标等工作中依法合规使用信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