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3519199192
时间:2023-07-11 浏览量:0 次字号:AAA
问:如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
答:政府采购项目属性分为货物、工程和服务。对于单个的项目属性,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对于货物、工程或服务混合的采购项目,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时,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的,采购项目中含不同采购对象,以占项目资金比例最高的采购对象确定其项目属性。
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条 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四条第三款 综合评分法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30%至6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10%至30%。采购项目中含不同采购对象的,以占项目资金比例最高的采购对象确定其项目属性。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和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有特殊情况需要在上述规定范围外设定价格分权重的,应当经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核同意。
问:开标结束后多长时间公布中标结果?
答:要以评标结束之日计算,因为开标结束之日不一定就是评标结束之日。自评标结束之日起9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依规发布中标公告。
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
第二款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图片
问:去年同类项目有过违约行为的供应商,能否限制其参与今年的同类政府采购项目?
答:不能简单因为之前有违约行为就限制其投标。只有当供应商有重大违法记录、属于重大税收案件的当事人、纳入了环保、金融、知识产权黑名单等法定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时,才可以对供应商的参与资格进行限制。
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图片
问:供应商提出询问后,需要书面答复吗?
答:现行法规中没有对询问的提出和答复形式进行要求,可以结合具体情形进行选择。
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图片
问: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指定评标委员会组长吗?
答:不可以。评标委员会的组长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选,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进行组织,但不得干预。另外要注意的是,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五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四)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上一页: 怎么确定招标形式?
近日,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强调鼓励在采购招标等工作中依法合规使用信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