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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公示需要写明项目预算吗?

时间:2023-07-11 浏览量:0字号:AAA

问: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公示需要写明项目预算吗?

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公示需要写明项目预算吗?

答: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公示内容应当写明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预算金额,具体书写要求可参照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

法律依据为《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预算金额;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公示的期限;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问:某公开招标项目共分为4个采购包,其中1个采购包被供应商质疑投诉,其他3个采购包可以签订合同吗?

答:可以。每个采购包需要分别确定每个采购包的采购方式、竞争范围、评审规则和合同类型、合同文本、定价方式等相关合同订立、管理安排。其中1个采购包被投诉,不影响其他3个采购包合同的签订。

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十七条 采购人要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明确采购包或者合同分包要求。

采购项目划分采购包的,要分别确定每个采购包的采购方式、竞争范围、评审规则和合同类型、合同文本、定价方式等相关合同订立、管理安排。

问:某供应商未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但提供了小微企业名录截图,该供应商能否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答:因为其未依法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所以不享受中小企业相关扶持政策。

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十一条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问:招标文件中可以要求供应商报价不得低于某个行业协会的指导价格吗?

答:不可以。这种情形属于变相设定最低限价,属于违规条款。

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二条 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可以在采购预算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但不得设定最低限价。

问: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某投标文件中某个资格证明的复印件模糊不清,能否叫投标人进行澄清?

答:可以。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

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第一款,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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