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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11 浏览量:0 次字号:AAA
日前,福建省厦门市行政审批管理局、市建设局近日联合印发《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入场交易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规范各方交易主体进场交易行为,净化招投标市场。《规则》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规则》强调,进入评标区的相关人员,凡携带通讯工具、移动存储设备及其他有可能影响评标、清标、定标的物品进入评标区,将取消其本次参与交易活动资格。进入评标区的辅助人员,应是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2人;因隔夜评标等原因确需增加辅助人员的,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提前3个工作日向市交易中心提出申请。
《规则》列明了17种禁止性情形,入场交易主体出现相关情形的,由市交易中心予以记录、并报行政监督部门记入不良行为。具体包括:未经预约擅自使用交易场所或者不在预约场所开展交易活动的;开标时间、开标地点与预约的入场交易时间和场所不一致,影响交易场所管理使用的;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程序和要求,导致开标秩序混乱的;未按规定配合做好评标专家抽取工作;夹带通讯工具、存储设备或与评标无关的资料进入评标室和答辩室的;存在拒不签到、拒绝出入登记、代签等行为的;进入评标区相关人员超过规定时间进入评标区的;签到后未即刻进入评标室,经劝阻仍在外逗留的;评标结束后,将纸质资料或其他存储介质随意丢弃在评标区的;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后,超过10个工作日仍未领取封存资料的;未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恶意破坏交易场所设施设备的;等等。
近日,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强调鼓励在采购招标等工作中依法合规使用信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