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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11 浏览量:0 次字号:AAA
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投标,没有中标还要对其进行处理吗?
答:没中标并不能免责,因为其已经实施了违法行为,只是没达到中标的目的而已。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企业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授权让他人投标,违规吗?
供应商已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还可以授权其他供应商使用该供应商生产的产品参与政府采购投标吗?
答:不违规。《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限制了违法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但并没有限制该供应商生产产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也就是说,即使供应商被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其生产的产品在政府采购市场上仍能正常流通。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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