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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用好政府采购惠企“五字诀” 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加快发展

时间:2023-07-11 浏览量:0字号:AAA

本文作者李峰,系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财政厅厅长。文章将发表在《中国政府采购》杂志2023年第3期。

编者按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创新创业的重要力量。山东省各级财政部门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立足“提、降、智、准、融”五字,打出惠企政策“组合拳”,为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创新创业的重要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7月21日企业家座谈会上指出:“要千方百计把市场主体保护好,为经济发展积蓄基本力量。”近年来,面对疫情冲击和严峻的经济形势,山东省各级财政部门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立足“提、降、智、准、融”五字,打出惠企政策“组合拳”,为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山东:用好政府采购惠企“五字诀” 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加快发展

一、立足“提”字,全方位夯实普惠助企“压舱石”

山东省印发《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规范设置供应商资格条件,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实现预留份额和评审优惠“双提高”。

(一)提高对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

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服务项目和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给予中小企业预留项目预算的45%以上份额,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

(二)提高对小微企业的评审优惠幅度

对未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采购包,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价格扣除比例由国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同时,强化对预算部门和代理机构的服务指导,实行“制度+系统”双管控,做好信息公开,引入社会监督,在政府采购网站设立“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专栏,定期发布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执行情况,全面落实中小企业政府采购预留份额、评审价格优惠等相关政策,让企业应享尽享惠企助企政策。2022年,全省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95亿元,占比达到78%,惠企政策落地见效,有效提振了企业发展信心,切实助力稳牢“经济大盘”。

二、立足“降”字,多层次筑牢采购成本“稳定器”

深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降低供应商政府采购交易成本,提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便利程度。

(一)降低供应商时间成本,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

加强与社保、纳税等数据的信息共享,汇集社保数据261.4万条、税收数据49.7万条,在全国率先实现政府采购告知承诺制,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无须再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证明材料,节约了时间成本。

(二)降低供应商资金成本,鼓励免收投标保证金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鼓励对诚信记录良好的供应商免收保证金,如确需收取投标保证金,比例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并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结算方式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切实减轻企业资金负担。

(三)降低供应商参与成本,资金进度实时在线查

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开设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进度查询、提醒功能,供应商可实时查询、精准掌握资金动态,对未及时支付资金的采购人进行预警,全方位保障市场主体资金到位,提高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同时,建立疫情防控应急采购绿色通道,方便中小企业直接参与采购,提高采购效率,畅通产业链、供应链。

三、立足“智”字,数字化跑出政府采购“加速度”

以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为抓手,构建“互联网+政府采购”模式,推动政府采购实现监管与服务、效率与效益相统一。

(一)升级优化电子交易监管平台

推行在线投标、在线评审、在线质疑、在线投诉,实现了政府采购全流程在线操作,真正“让信息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出台《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从制度层面就统一标准、规范流程、系统安全、机制保障等提出明确要求,在降低采购成本、提升采购效率的基础上,更好地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促进政府采购交易、服务和监管透明化。目前全省电子交易覆盖面已达90%以上。

(二)全面推广政府采购网上商城

搭建覆盖全省16市的网上商城,借助全省商城“一张网”共建共享优势,省市同步实行供应商承诺入驻制,“一地入驻,全网通用”,面向所有市场主体敞开竞争大门,确保优质供应商应入尽入。网上商城上中小企业入驻占比超过90%,有效拓宽了小微企业销售渠道。修订《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管理办法》,完善优化网上商城运行机制,网上超市直购可即时成交,竞价最快2天成交;批量集中采购大订单机制下,最快1天即可形成成交结果,采购效率大大提高,切实提高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便利度和获得感。

四、立足“准”字,引活水搭建扶小扶微“资金桥”

精准把脉,直击中小企业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痛点,在全国率先推行“财政+银行+担保+信用”的合同融资模式,开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可从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一键跳转,实现融资需求申请、授信审批、政策性担保等功能的无缝衔接和全程网办,为中小企业注入更多金融“活水”。优化简化合同融资流程,中小企业只需线上填报融资需求和信息,不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即可享受政府采购的合同融资服务。同时,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利率低,无抵押、无担保,授信审批最快当天,放款最快三天,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2022年全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金额达到84亿元,居全国首位。缩短合同签订、资金支付时间,采购合同签订时间由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要求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资金,减少中小企业资金占压时间。实行“预付款”制度,规定采购人在合同签订且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原则上为合同额的10%-30%,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

五、立足“融”字,多渠道打造政企沟通“新路径”

为进一优化营商环境,山东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全面梳理受理企业诉求,坚持做好政策融合、措施融合、宣贯融合,全力打造高效联动的政企沟通“新路径”,在中国政府采购峰会荣获优化营商环境卓越奖、年度创新奖、数字政府奖等奖项。

一是聚焦市场主体关切,针对政府采购中遇到的常见问题及相关政策,编制发布《山东省政府采购百问》手册,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栏目公开发布,并将《百问》纳入12345平台知识库,切实将惠企助企政策宣传到位、解读到位,为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便利。

二是畅通供应商救济保障渠道。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站上开设“线上投诉”“保证金举报”栏目,提供政府采购在线投诉、在线举报等救济服务,畅通中小企业信息反馈机制,及时做好投诉处理服务,认真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供应商合法权益。

鼓励在采购招标等工作中依法合规使用信用报告

近日,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强调鼓励在采购招标等工作中依法合规使用信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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