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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11 浏览量:0 次字号:AAA
近日,湖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湖北省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产品、技术和设备目录(2022版)>的公示》,其中:
禁止使用设备、技术目录
1、含氯化钙,氧化钙成分的干燥剂;
2、含HBCD(六溴环十二烷)的建筑保温材料;
3、燃烧性能低于B1级的外墙保温材料;
4、现场简易制作钢筋保护层垫块工艺;
5、卷扬机钢筋调直工艺;
6、饰面砖水泥砂浆粘贴工艺;
7、竹(木)脚手架;
8、有碱速凝剂;
9、盖梁(系梁)无漏油保险装置的液压千斤顶卸落模板工艺;
10、空心板、箱型梁气囊内模工艺;
11、污水检查井砖砌工艺;
12、桥梁悬浇配重式挂篮设备。
限制使用设备、技术目录
1、浆料类(含无机轻集料保温砂浆)保温系统;
2、九格砖;
3、防滑性能差的光面路面板(砖);
4、平口混凝土排水管(含钢筋混凝土管);
5、钢筋闪光对焊工艺;
6、基桩人工挖孔工艺;
7、沥青类防水卷材热熔工艺(明火施工);
8、顶管工作竖井钢木支架支护施工工艺;
9、桥梁悬浇挂篮上部与底篮精轧螺纹钢吊杆连接工艺;
10、门式钢管支撑架;
11、白炽灯、碘钨灯、卤素灯;
12、龙门架、井架物料提升机;
13、非数控孔道压浆设备;
14、非数控预应力张拉设备。
文件原文: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广应用节能环保、品质优良的新型绿色建材产品、技术和设备,促进我省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根据住建部相关文件精神及《湖北省“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意见》(鄂建墙〔202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墙保温工程管理的通知》(鄂建文〔2021〕47号)、《关于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管理的通知》(鄂建文〔2022〕54号)等有关规定,我厅在全省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湖北省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产品、技术和设备目录》(2022版),经组织专家评审,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3月22日。
公示期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湖北省建设科技与建筑节能办公室。单位须加盖公章,个人须留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4号
电话:027-87715785
邮箱:568421972@qq.com
联系人:杨世涛
附件:《湖北省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产品、技术和设备目录》(2022版)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3月13日
近日,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强调鼓励在采购招标等工作中依法合规使用信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