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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2-03 浏览量:0 次字号:AAA
明明是中小企业,
却屡屡收到关于公司资质的质疑投诉,
甚至中标后又被废标。
按照国家规定的行业范围划分
自行判定自己是中小企业,
却被裁定提供虚假材料。
中小企业投标过程中这些难题你遇到过吗?
近期某医疗机构发起了医疗服务软件开发项目招标,招标文件中明确:该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标公告发布后,供应商B针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认为中标候选供应商A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存在虚假情况,根据其声明的从业人员和营业收入情况划分应当属于大型企业,不符合“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经查证,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认定质疑事项成立,并向财政部门报告供应商A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况。
▐ 供应商A对质疑答复不服并辩称
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准规定,其行业分类属于零售业中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类。对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属于“零售业”中型企业,符合“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❷ 投标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完全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相关数据均为真实数据,其中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是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条款内容,并非企业自行填写,所以不存在提供虚假声明材料的行为。
最终,财政部门参考多方信息裁定供应商A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大型企业,不符合“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供应商资格要求,认定中标结果无效,责令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Q:怎么判断公司是否属于中小企业?
A: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点击此处查看政策原文】第二条: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根据我国法律,中小企业分为中、小、微三类,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决策,可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布中小企业标准通知。
如何判断自己的企业是否是小微企业。
(一)企业一年当中每一个季度应纳税所得额基本上都是不超过30万元的,在企业当中从业人员不超过100即可,资产总额也不能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二)其他企业每个季度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是不能超过30万元人民币的,在岗筹从业人员低于80人,全部资产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即可。
附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
① 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 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
☞ 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
☞ 微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
② 工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
☞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
☞ 微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
③ 建筑业。
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 中型企业: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
☞ 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
☞ 微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
④ 批发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
☞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
☞ 微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
⑤ 零售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
☞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
☞ 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
⑥ 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
☞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
☞ 微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
⑦ 仓储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
☞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
☞ 微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
⑧ 邮政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
☞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
☞ 微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
⑨ 住宿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
☞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
☞ 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
⑩ 餐饮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
☞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
☞ 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
⑪ 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
☞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
☞ 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
⑫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
☞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
☞ 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
⑬ 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 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
☞ 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
☞ 微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
⑭ 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
☞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
☞ 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
⑮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
☞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
☞ 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
⑯ 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
☞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
☞ 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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