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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撤销云南省、陕西省、四川省跨省转入湖北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假证的通知》。
1037人的申报资料存在隐瞒欺骗的情形,现云南省、陕西省、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回函已确认为假证。
将1037人的“安全生产合格证”假证给予撤销。以上人员3年内不得在我省申请办理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文件原文: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经办理跨省转入湖北安管人员夏宁等1037人的申报资料存在隐瞒欺骗的情形,现云南省、陕西省、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回函已确认为假证。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17号)和省厅文件的规定,现将夏宁等1037人的“安全生产合格证”假证给予撤销。以上人员3年内不得在我省申请办理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附件:夏宁等1037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假证名单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2日
名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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