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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2-03 浏览量:0 次字号:AAA
0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应在多长时间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答:招标人应在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02、中标人和其他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如何处理?
答: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03、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最高限额是多少?
答: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04、中标人是否可对中标项目进行分包、转包?
答:分包:是指从事 工程总承包 的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的行为,该总承包人并不退出承包关系,其与第三人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
转包:转包是指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又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转让给第三人,转让人退出现场承包关系,受让人成为承包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05、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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