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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政府采购
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1.0.3政府采购资金
是指采购机关获取货物、工程和服务时支付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和与财政性资金相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
1.0.4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完成的全部或者部分招标投标交易、公共服务和行政监督活动。
1.0.5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是指实施统一的制度和标准、具备开放共享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规范透明的运行机制,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等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的体系。
1.0.6货物类项目
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1.0.7工程类项目
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1.0.8政府采购工程
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1.0.9服务类项目
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1.0.10集中采购
是指采购人将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或者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行为.
1.0.11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
是指各采购人普遍使用的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的项目。
1.0.12部门集中采购项目
是指采购人本部门、本系统基于业务需要有特殊要求,可以统一采购的项目。
1.0.13政府采购网上商城
是指依托互联网,利用大数据、移动互联网技术,按照统一数据标准搭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服务政府采购各方主体,实施网上交易、监管和服务,有效管控价格和质量、具备保障省本级政府采购程序简便、交易高效、监管有力、信息安全的政府采购服务平台。
1.0.14分散采购
是指采购人将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自行采购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的行为。
1.0.15公开招标
是指采购人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采购方式。
1.0.16邀请招标
是指采购人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抽取3家以上供应商,并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加投标的采购方式。
1.0.17非招标采购方式
是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方式。
1.0.18竞争性谈判
是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1.0.19单一来源采购
是指采购人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方式。
1.0.20询价
是指询价小组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出采购货物询价通知书,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采购人从询价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1.0.21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1.0.22 PPP项目采购
是指政府为达成权利义务平衡、物有所值的PPP项目合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完成PPP项目识别和准备等前期工作后,依法选择社会资本合作者的过程。
1.0.23最低评标价法
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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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综合评分法
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1.0.25报价承诺法
招标人根据招标控制价并结合市场实际情况确定要约价,要约价应当等于或者小于招标控制价(有最高限价规定的,不得高于最高限价),不得低于工程成本。
1.0.26合理低价法
是指投标人技术标编制符合工程项目技术要求,投标报价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认可其为不低于成本的合理低价,并按竞争规则确定中标人或中标候选(排序)人。
1.0.27综合评估法
是指投标人技术标、商务标和综合素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估,择优量化计分,并将得分最高者推荐为中标人或中标候选(排序)人。
1.0.28政府采购当事人
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
1.0.29采购人
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1.0.30供应商
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0.31投标人
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0.32主管预算单位
是指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向本级财政部门申报预算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非招标采购方式,是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方式。
1.0.3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是指集中采购机构以外、受采购人委托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1.0.34集中采购机构
是指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组织集中采购的需要设立的承担集中采购任务的专门机构。
1.0.35评审专家
是指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选聘,以独立身份参加政府采购评审,纳入评审专家库管理的人员。
1.0.36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是指符合规定条件和要求,以独立身份从事和参加政府采购有关评审工作的人员。
1.0.37政府采购信息
是指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反映政府采购活动状况的数据和资料的总称。
1.0.38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是指将本办法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采购信息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向社会公开发布。
1.0.39省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决算评审
是指入围省财政厅中介机构库的中介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运用专业技术手段,从工程造价和财务管理两个方面,对使用省级财政性资金的建设项目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论证和评价。
1.0.40重大违法记录
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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