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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开展资质核查!通过的企业,将对其人员进行系统锁定!

时间:2023-02-03 浏览量:0字号:AAA

来源:龙岩市住建局等

6月29日,龙岩市住建局发布《关于龙岩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

专项行动期间,经核查通过的企业,对其人员进行系统锁定。后续系统对人员变化进行自动研判、预警提示,强化人员变更管理。

检查范围

企业主管部门为市本级、各县(市、区)、龙岩高新区住建部门所属的建设工程企业,在本次动态核查专项行动前,已取得市级权责清单范围内(含省住建厅委托下放审批权限)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不含劳务资质)。

核查内容

重点核查企业人员是否满足要求,具体包括:

1、建筑业企业资质

技术负责人,其中对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还需核查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业绩是否满足资质标准要求;

注册建造师数量。

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

技术负责人;注册人员数量。

3、勘察、设计企业资质

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专业技术人员数量。

文件原文:

龙岩:开展资质核查!通过的企业,将对其人员进行系统锁定!

各县(市、区)住建局、龙岩经开区(高新区)建设与生态环境局,各相关企业: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闽建许〔2022〕1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厅本级审批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建许函〔2022〕28号)文件精神,按照省住建厅《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问题解答》、《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龙岩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龙建审〔2022〕1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下发本次动态核查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核查范围

企业主管部门为市本级、各县(市、区)、龙岩高新区住建部门所属的建设工程企业,在本次动态核查专项行动前,已取得市级权责清单范围内(含省住建厅委托下放审批权限)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不含劳务资质)。

二、核查内容

对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及住建部有关文件规定,重点核查企业人员是否满足要求,具体包括: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

1.技术负责人,其中对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还需核查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业绩是否满足资质标准要求;2.注册建造师数量。

(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

1.技术负责人;2.注册人员数量。

(三)勘察、设计企业资质

1.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2.专业技术人员数量。

三、资质涵盖范围

总承包资质满足核查条件要求的,其总承包资质所涵盖的专业承包资质免于核查,总承包资质涵盖的专业承包资质范围如下: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涵盖地基基础、电子与智能化、消防设施、防腐防水保温、建筑装修装饰、建筑机电安装、建筑幕墙、古建筑、钢结构、模板脚手架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涵盖桥梁、隧道、城市及道路照明、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3.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涵盖公路路面、公路路基、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4.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涵盖铁路电务、铁路铺轨架梁、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5.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涵盖港口与海岸、航道、通航建筑物、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6.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涵盖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水利水电机电安装、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7.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涵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8.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涵盖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9.对已取得住建部颁发的建筑业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该企业总承包所涵盖的专业承包资质直接予以认定;

10.对已取得省住建厅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属于省住建厅本次资质核查范围且结果为通过的,该企业总承包所涵盖的专业承包资质直接予以认定。

四、技术负责人业绩认定

(一)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1.工程建设项目在“住建部四库一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可查询(数据等级D除外、工程已竣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与所申报的《技术负责人(或注册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及系统绑定技术负责人一致,相关技术指标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予以认定;

2.工程建设项目在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https://220.160.52.164:20082/login?q=1&loginflag=false)可查询(工程已竣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与所申报的《技术负责人(或注册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及系统绑定技术负责人一致,相关技术指标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予以认定;

3.工程建设项目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https://220.160.52.164:8813/gaia/infoPublic/index.html#/dashboard)可查询(工程已竣工),数据来源为项目监管平台、公共资源监督平台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与所申报的《技术负责人(或注册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及系统绑定技术负责人一致,相关技术指标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予以认定;

4.在“住建部四库一平台”可查询且数据等级为D级的省内项目,将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函确认,回函为真实的,予以认定。

(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工程项目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http://xypt.mwr.cn/)”可查询(完成已验收),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与所申报的《技术负责人(或注册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及系统绑定技术负责人一致,相关技术指标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予以认定。

除上述情况外,将向工程所在地水利工程主管部门发函确认,回函为真实的,予以认定。

(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1.工程项目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查询系统(https://glxy.mot.gov.cn/)”可查询(项目状态为交工),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与所申报的《技术负责人(或注册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及系统绑定技术负责人一致,相关技术指标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予以认定;

2.工程项目在“福建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公众服务网(http://220.160.53.3:30050/gzwz/#page-10)”可查询(项目已交工验收合格),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与所申报的《技术负责人(或注册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及系统绑定技术负责人一致,相关技术指标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予以认定;

除上述情况外,将向工程所在地公路工程主管部门发函确认,回函为真实的,予以认定。

(四)其他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省内外个人业绩“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相关信息与所申报的《技术负责人(或注册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一致,相关技术指标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将发函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征询确认后,予以认定。

(五)专业承包资质

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为企业自填、“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相关信息与所申报的《技术负责人(或注册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一致,相关技术指标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将发函项目所在地建设单位或相关部门,经征询确认后,予以认定。

五、核查佐证材料

(一)施工企业

1.技术负责人。(1)技术负责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若有使用毕业证书专业)、职称证书网查路径、个人工作简历,若核查资质为最低等级,需提供《技术负责人(或注册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2)现任技术负责人与申报资质时所提交的技术负责人一致,该技术负责人直接予以认定;(3)社保证明:2022年(1月——至今)其中1个月缴费凭证。

2.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二)工程监理企业

1.企业技术负责人需提供个人工作简历表;

2.注册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社保证明:2022年(1月——至今)其中1个月缴费凭证。

(三)工程勘察、设计企业

1.企业技术负责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业绩表所填报的业绩需有承接该勘察项目的设计单位出具业绩证明及加盖公章的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

2.中级以上职称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在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官网网查路径,若官网不可查询的需提供评审表及评审文件原件;

3.社保证明:2022年(1月——至今)其中1个月缴费凭证。

六、核查程序

(一)各建设工程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自查自纠表》。

若企业具有建筑业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应同时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若申请暂缓核查,应提供符合暂缓核查条件的相关材料(入统、纳税企业以住建部门向相关部门核实为准)。

1.施工企业近三年(2019、2020、2021年度)其中一年有纳入统计部门统计建筑业产值的(提供产值报表);

2.施工企业有缴纳税收的(提供完税证明、工程材料发票等材料);

3.施工企业有在建工程的(提供中标书、合同、工程材料发票、银行工程款往来凭证、建设单位出具证明等材料);

4.施工企业完成业绩达到本类别资质三级升二级标准要求的企业工程业绩类中的1个指标(如:地上8-11层的建筑工程一项业绩);

5.符合暂缓核查范围的施工企业,其具有的勘察、设计、监理资质也同时暂缓核查。

七、强化信息技术监管

专项行动期间,经核查通过的企业,对其人员进行系统锁定。后续系统对人员变化进行自动研判、预警提示,强化人员变更管理。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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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强调鼓励在采购招标等工作中依法合规使用信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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