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3519199192
时间:2023-02-03 浏览量:0 次字号:AAA
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做优做强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出:
1、将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由80%提高至85%。
2、采购限额标准以上、4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支持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限钢结构主体工程)的省内企业申请换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证书。
进度款支付比例由80%提高至85%!
浙江文件其他内容
企业可将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转移至省内全资子公司。
优化建筑市场准入,招标人不得设置限制企业参与投标的不合理条件。
全面推行保证保险、银行保函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农民工工资等保证金,加快推行电子保函,建立小额保函核签核保绿色通道。
鼓励招标人对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
示范企业可优先参与省、部级各类试点及创优评杯,可减免其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结果为高等级的可免缴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
健全人工费动态调整机制和主材价格涨跌风险分担机制,承包人可承担5%以内的人工费和材料价格浮动风险,超过部分应由发包方承担。
合理分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相关费用,建设单位应按照不可抗力的原则及时与施工企业签订补充协议。
近日,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强调鼓励在采购招标等工作中依法合规使用信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