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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召开专题会:大力推进国有企业存量土地资产盘活利用、公益性业务分类核算和分类考核

时间:2023-02-03 浏览量:0字号:AAA

7月14日,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翁杰明主持召开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交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涉及相关部委重点任务进展情况,研究下一步深化国企改革的工作思路。国资委党委委员、秘书长彭华岗出席会议,14个部委的相关同志参会。

国资委召开专题会:大力推进国有企业存量土地资产盘活利用、公益性业务分类核算和分类考核

会议指出,在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下,各成员单位站位全局、密切协作,狠抓三年行动方案落地见效,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主体任务已基本完成,目前进入决战决胜的关键阶段。各成员单位要更加突出抓好首要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牢牢把握改革正确方向;突出补短板强弱项,对照工作台账逐项销号,并对改革的实际效果进行再评估、再检验;突出抓好重点难点,对国有企业存量土地资产盘活利用、公益性业务分类核算和分类考核、国有经济统计和评价体系等难度大、创新性强的工作加大推进力度;突出抓好总结评估谋划,提炼取得的重大理论、制度和实践成果,推动改革继续深化;突出抓好宣传引导,继续挖掘一批在改革实践中探索出的经验和模式,以典型示范引路促进改革持续深化。要全力推动三年行动全面高质量收官,努力交出一份合格答卷,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人民银行、国资委、统计局、银保监会、证监会等部门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并发表了意见。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收官之际

央企重组整合再提速

地方经营性国资监管改革

取得突破性进展

近期改革动作有何新动向?

接下来有何安排?

央企重组整合再提速

国资委明确改革重点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即将收官之际,中央企业重组整合又有新动作:在国务院国资委的主持下,13组专业化整合项目日前进行了集中签约,涉及23家中央企业,约占国资委监管央企数量的四分之一。

作为当前国企改革的“重头戏”,央企重组整合加快推进,对宏观经济和国企自身发展意味着什么?接下来这一领域的改革还有什么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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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向优势企业和主业企业集中

专业化整合,是指企业通过资产重组、股权合作、资产置换、无偿划转、战略联盟等方式,打破企业边界,将资源向优势企业和主业企业集中。

国资委此前曾明确表示,2022年将重点深化跨行业、跨领域、跨企业的专业化整合。

此次集中签约,除中央企业外还涉及海南省国资委及地方国有企业,涵盖数字科技、能源装备、供应链服务等领域。项目包括中国电子和中国物流数字科技平台合作项目、航天科工和东方电气集团能源装备企业划转项目、招商局集团和厦门象屿供应链服务合作项目等。

记者在签约现场了解到,这批整合项目既有同类业务的横向集聚,又有产业链上下游的纵向贯通。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是以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为主业的央企,具有计算机CPU和操作系统关键核心技术。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是通过整合央企物流资源而组建的一家“年轻”央企,去年12月刚刚成立。

两家企业此次签约推进战略协同,将围绕共建现代物流体系和物流数字科技平台,全面加强数字化转型、网络安全、综合物流服务等方面合作。

央地合作也是此轮专业化整合的一个亮点。签约当日,中国航空器材集团有限公司与海南省就中国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整合达成了合作意向。双方将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任务,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大力培育通用航空市场,发展通用航空新业态,加强基础设施体系建设。

业内对这项改革颇为期待,认为改革不仅将提升企业竞争实力,也将助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加速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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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核心竞争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要在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上取得明显成效,这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提出的重要目标之一。作为这一领域的重要改革举措,国企战略重组和专业化整合近年来动作不断。

过去10年中,先后有26组47家中央企业实施战略性重组,并新组建、接收了国家管网集团等9家中央企业,仅在2021年就有中国星网集团、中国电气装备集团、中国物流集团、中国稀土集团4家新央企先后亮相,国资委监管的央企数量从117家调整至97家。

“有些专业化整合组建了新的央企,更多的专业化整合则是将同类业务或上下游业务从非主业央企集中到了主业央企。”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员刘兴国分析说,无论哪一种整合方式,目的都是为了服务国家战略、优化国有经济布局、促进实现高质量发展。

2021年8月19日,工人在鞍钢新4号高炉进行高炉出铁作业。新华社记者 杨青 摄

整合油气管网资源组建的国家管网集团加快构建“全国一张网”,推动油气保供能力持续增强;鞍钢重组本钢后,进一步提升产业集中度,“南有宝武、北有鞍钢”的钢铁产业新格局加快形成;央企煤炭资产管理平台公司——国源时代煤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整合了10家央企的煤炭资源,涉及产能超2.8亿吨、资产总额1400多亿元,推动央企主业进一步聚焦……

“当前,国际国内环境中一些突发因素超出预期,全球市场剧烈波动,产业链供应链稳定遇到挑战,经济形势更加复杂严峻。”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表示,在此背景下,深入实施行业领域更广、参与层面更宽、精细程度更高的专业化整合,有利于中央企业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对于落实国家战略、服务发展大局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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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字上多下功夫

这项改革下一步将如何深化?日前召开的中央企业深化专业化整合工作推进会、中央企业负责人研讨班等会议传递出新的信息。

推动资源不断向主业企业集中、向优势企业集中、向“链长”企业集中。

翁杰明表示,要通过深入开展央企间资源有效整合,在检验检测、医疗健康、装备制造、人工智能、新能源、云计算、钢铁、物流等重点领域和战略性、前瞻性新兴产业,加快培育竞争能力强、资源配置优的一流企业,并努力实现“应整尽整”“应合尽合”。

聚焦提升核心竞争力,推进企业内部深度整合融合。

全面梳理央企集团业务板块,厘清业务边界,打造发展更为专业的子企业;推动区域布局更成体系,解决管理“叠床架屋”、投资建设重复等问题;坚决退出不具竞争优势、缺乏发展潜力的非主业、非优势业务和低效、无效资产……根据中央企业的发展实际,国资委已经明确了一系列改革重点。

此外,中央企业与地方国企之间的重组整合有望继续“加码”,在培育与地方发展定位相契合的支柱产业的同时,进一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优势;同时,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在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优化调整中的作用也将得到进一步发挥。

重组整合,重组是第一步,未来还要在“合”字上多下功夫。

“重组完成后,还需同步做好内部体制机制、文化、管理、技术、市场资源等多领域的深层次整合协同,而这些深层次的整合更重要,也更具难度。”刘兴国说。

据了解,国资委计划加大指导督促力度,做好重点整合项目的协调推动,探索建立专业化整合资源信息对接共享机制,适时对重点企业、项目开展整合效果评估,推动这项改革举措取得更大成效。

地方经营性国资监管改革

取得突破性进展

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是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的重要方向。加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力度的目的在于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优化国有经济的布局结构,提升国有资本的配置效率。特别是2020年6月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发布实施后,地方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加速推进,取得突破性进展。截至2022年上半年,全国省级层面集中统一监管比例达到98%以上,提前高质量完成国企三年行动的目标要求。

6月17日,中共中央宣传部举行“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翁杰明,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介绍新时代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情况,并答记者问。新华社记者 陈晔华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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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

统一监管敢于“啃硬骨头”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大力推动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推进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与所办(属)企业、经营性资产脱钩,国资监管机构监管覆盖面不断提升。截至2018年末,省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比例为90.3%。2019年末,该比例超过91%,但从全国范围看,工作进展非常不平衡。2020年末,仍有10个地方监管比例不到90%,有的甚至不到50%,距离改革任务目标要求差距较大。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发布实施为地方国资委系统加快推进这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各地党委、政府通过高位推动、主动担当,全力推进改革攻坚,将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从各地完成情况看,全国37个省级、计划单列市国资委100%完成改革任务,其中35个监管比例超过95%,圆满完成改革任务。西藏、青海、贵州集中统一监管比例从2021年初的50%左右大幅提升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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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成为地方国有企业

跨越式发展的源动力

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有力促进了地方国有企业的升级发展,优化了国有经济的布局结构,提升了国有资本的配置效率,产生了明显的改革效果。

一是提升重点行业竞争力。

从各地推进的实践看,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始终坚持以推动企业发展为目标,划转至国资委系统的企业,一般根据行业相近、产业相关的原则,科学研究接收方式,力争实现平稳有序过渡衔接。划转企业进入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后,借助地方国资的整体资源,使原有企业集团获得有效的行业资源,培育了一批行业龙头企业集团,行业影响力显著提升。

二是助推企业集团集群式发展。

组建一批新的产业集团,有针对性地解决了部分领域国有资本“小、散、弱”的问题,拓展了在科技成果转化、水利民生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勘探等领域的发展空间,使国有资本配置效率和运行效率明显提高,能够更好地落实国家发展战略和产业发展要求,发挥国有企业在民生保障和服务城市发展方面的作用。有些地方金融企业划转到国资委系统后,利用金融资源与手段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更好实现产融的结合与协同。

三是增强企业活力和动力。

通过集中统一监管,划转企业按照国有企业改革的要求,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让企业从习惯于依靠政府投入输血、向政府要政策的思维方式,逐步转向用市场化的经营理念去抓经营、闯市场,充分调动了人的积极性,有效释放了企业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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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效率提升促进国资

监管体系优化和完善

通过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持续有力推进,地方国有资产的统筹管理得到夯实和强化,实现了更广范围、更深层次的统一监管,充分发挥出国资监管机构“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监管优势,促进了国资监管体系的优化和完善。

一是有效促进政府各监管部门之间的工作合力。

集中统一监管涉及较多历史遗留问题,需要工商、土地、房管、税务、人社等多个监管部门在政策协调上充分配合和支持。在改革中各部门通力协作,对共性问题明确统一口径,对个性化问题一事一议,确保了集中统一监管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有序推进。

二是有力推动地方政府部门职能转变。

地方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与所办企业全面脱钩,使政府有关部门充分回归社会公共管理职能本位,更加聚焦为不同所有制经济、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公平良好的市场环境,为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创造了良好条件。

三是形成成熟的管理模式和理念。

经过多年的不断努力,国有资产统一监管的制度配套不断完善,国资管理统一规则、统一制度、统一标准的理念深入人心,企业划转和整合的模式日趋稳定和成熟,国有资产统计评价、清产核资等基础管理工作统一由国资监管机构负责。经营性国有资产始终坚守统一监管的底线,确保了国资管理的整体性、规范性。

四是指明深化国资监管体制改革的方向和途径。

各地把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与国家和地方的各项改革任务相结合,如培训疗养机构的改革、高校经营性资产划转等各项改革任务的开展,都得益于有效的集中统一监管工作基础,相关事项的推进阻力大幅降低,使得改革工作更加稳定高效,保障了改革举措的执行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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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中央层面国资监管

体制改革提供宝贵经验

在推进地方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中,各级国资委始终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为原则,依法行权履职,压实地方政府推进集中统一监管工作主体责任,针对问题加强政策解读和指导督促。以“点面结合、先进带动后进”方式,突出重点、盯住短板。在地方经营性国有资产纳入国资监管体系的认定方面,严格以产权登记变更完成为基准,做到“高标准、严要求、上紧弦、不放水”。

一是国务院国资委的大力推动和指导督导。

多年来,国务院国资委将推进地方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作为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国务院国资委通过印发年度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计划、召开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研讨培训班、年度地方国资委负责人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强调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工作要求。特别是三年行动方案以来,国务院国资委针对有些省份的集中统一监管比例仍然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情况,在2021年3月、4月、10月,先后召开三次会议,以先进省市的实践经验,督导推动落后省市开展工作。事实证明,这些督办起到了良好效果。如某省在2021年初的集中统一监管比例为38%,到2021年9月就大大提升到83.09%。

二是地方加强“顶层设计”和高层推进力度。

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涉及地方部门多、利益关系复杂。许多地方领导非常重视,省委书记亲自批示、布置工作,成立由省长或常务副省长、主管副省长挂帅的工作机构,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相关政策文件,加强顶层设计,出台本地的相关文件,从制度上保障该项工作的推进。福建省国资委2018年印发《关于加强设区市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建立健全上下协调、规范有序、全面覆盖的工作体系。山东、山西、广西、新疆等 15 个省(市、区)出台了集中统一监管的专项文件,具体明确了脱钩企业、实施步骤和完成时限。

三是细化操作指引完善相关配套政策。

地方国资委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中,普遍注重“先立规矩后办事”,确保改革平稳有序开展。不少地方在对所属企业开展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基础上,“一企一策”制定改革方案。同时,明确脱钩移交工作纪律,避免隐匿瞒报、突击转移国有资产、突击提拔使用领导干部等情况出现,做好员工思想工作,确保企业平稳有序运行。比如,广东省国资委2019年研究制定了《关于做好接收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对省属企业接收包括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在内的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有关工作原则、程序、纪律做出了明确规定,形成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指引。(作者:胡迟 姜华欣  作者单位: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国资监管研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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