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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省财政厅官网发布《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采购常见违法违规事项清单的通知》。
《通知》明确,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增强政府采购当事人的法律意识,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安徽省政府采购常见违法违规事项清单》。
清单中违规事项列举
《清单》中违法违规事项共64项,其中:
适用主体为采购人的违法违规事项:23项
1.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2.未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
3.未按规定公开采购意向
4.未按规定开展需求调查
5.未建立需求审查工作机制
6.擅自提高采购标准
7.未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8.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9.妨碍公平竞争
10.违规设置评审因素
11.违规要求提供样品
12.未合理设置核心产品
13.未依法依规确定采购方式
14.未实行集中采购
15.未按规定组织开标、评审
16.泄密
17.未在法定时间内确认评审结果、非法改变评审结果
18.未按规定拟定采购合同
19.未依法依规签订合同
20.未及时公告政府采购合同
21.未依法依规履行合同或组织验收
22.未及时支付资金
23.其他禁止行为
适用主体为采购代理机构的违法违规事项:18项
1.未及时更新信息
2.不及时移交档案
3.不具备从业条件
4.未依法依规代理
5.未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6.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对待
7.妨碍公平竞争
8.违规设置评审因素
9.违规要求提供样品
10.未合理设置核心产品
11.未依法依规确定采购方式
12.未按规定组织开标
13.未按规定录音录像
14.未按规定组织评审
15.非法改变评审结果
16.未按规定拟定采购
17.泄密
18.其他禁止行为
适用主体为供应商的违法违规事项:8项
1. 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参与一个项目
2.串通投标
3.不诚实守信
4.未依法依规签订合同
5.转包、未按规定分包
6.未依法依规履行合同
7.未依法投诉
8.拒绝接受监督检查
适用主体为评审专家的违法违规事项:12项
1. 提供虚假申请材料
2.未按规定的方法评
3.评审具有倾向性
4.协商评分
5.违反回避原则
6.收受不正当利益
7.参加开标活动
8.违规接受澄清
9.擅离职守
10.泄密
11.带走评审资料
12.拒不配合答复质疑
适用主体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违法违规事项:12项
1.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
2.作为评审专家参与项目评审
3.未依法处理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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