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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2-03 浏览量:0 次字号:AAA
在招投标行业,串标案件可真是太多了!政府部门对于串标问题的审查越来越严格的今天,为什么串标围标还是屡禁不止?各方的利益如何界定?
简单地说一下:不管是围标串标,其目的就是瓜分招标人的利益。
一、招标人:
规避招标,是指招标人以各种手段和方法,来达到逃避招标的目的。
容易发生规避招标的项目:
一是附属工程。附属工程一股比较小,建设单位容易忽视,有些单位还认为只要主体工程招标了,附属工程就不要招标的认识误区;
二是在项目计划外的工程。计划外工程从一开始就没有按规定履行立项手续,所以招标投标也就无从谈起
三是施工过程中矛盾比较大的工程,建设单位为了平息矛盾,违规将工程直接发包给当地村民。
表现形式:
一是肢解工程来进行规避招标。建设单位将造价大的单项工程肢解为各种子项工程,各子项工程的造价低于招标限额,从而规避招标。例如在审视过程中就发现某单位将办公楼装修工程肢解为楼地面装修、吊顶等项目对外单独发包。
二是“大吨小标”的方式进行招标。这种做法比较隐蔽,主要是想方设法将工程造价降低到招标限额以下,确定施工单位后,再进行项目调整,最后按实结算。具体体现在某一项目“快速”招标完毕确定中标人后(可能手续都没有办齐全),重新进行设计,最后工程结算造价也大大超过投标限额。
三是"未招先建”、“虚假招标”。这种情况在实际工作中比较常见,有些项目在未进场招标的情况下业主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并进场施工的情况。我们一股脑把这种行为叫做“未招先建”,将建设后要求进场招标叫“虚假招标”。
四是在信息发布上做文章,要么限制信息发布范围,要么不公开发布信息,规避公开招投标。
二、投标人:
围标,它是指几个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进行投标,通过限制竞争,排挤其他投标人,使某个利益相关者中标,从而谋取利益的手段和行为。
表现形式:
一是:一家投标单位为了增大中标几率,邀请其他企业“陪标”以增大自己的中标几率,邀请的“陪标”单位越多,中标几率越大。
二是:几家投标单位互相联合,形成较为稳定的“串标同盟”,轮流坐庄,以达到排挤其他投标人,控制中标价格和中标结果的目的,然后按照事先约定分利。在采购活动中往往是代理商们轮流中标,或由一家公司中标后大家分包。三是个别项目经理(包工头)和社会闲散人员挂靠数家施工企业参加投标,通过编制不同的投标方案拦网围标,从而
将其他投标人排挤出局:在有的工程招投标中,表面上是几家单位在参加投标,实际上是一人在背后操纵。
串标:
是指投标单位之间或投标单位与招标单位相互串通骗取中标,是一种投机行为。
表现形式:
一、投标者之间串标。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与投标;某投标人给予其他投标人以适当的经济补偿后,这些投标人的投标均由其组织,不论谁中标,均由其承包。
二、投标者与招标者串标。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更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招标人向投标人施标底;招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者额外补偿。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招标者为某一特定的投标者量身定制招标文件,排斥其他投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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