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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2-03 浏览量:0 次字号:AAA
近日,安徽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对跨省发生分立建筑业企业资质重新核定的函》,其中明确:
对建筑业企业进行资质重新核定,重点核查企业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负责人业绩等。对不再符合资质标准的建筑业企业,一律不予办理分立事项。
近日,河南林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严格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跨省转移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明确:
认真核实四川省入豫企业及资质信息。今后在办理涉四川省建筑业企业资质重组、合并、分立等业务时,必须向四川省住建厅书面征询意见后,再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资质核定。
完善跨省资质转移办理工作机制。在办理涉四川省建筑业企业入豫业务时,必须严格按照当地出具的书面文件和联系人进行核实,确定信息真伪后再进行办理。
强化企业资质跨省分立审查。对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入豫业务,严格按照规定,依法依规办理。对企业或资质跨省出豫的,必须出具书面文件并向省厅报备。
此前,西藏住建厅也发提醒函,提醒各省(自治区、市)住建厅,近期如接到西藏自治区建筑业企业资质分立函件时请及时与其联系反馈并保留相关证据资料。
由此可见,江苏、山东日后核查资质跨省分立重组事宜时,一定会加大核查力度,严格办理。此外,其他省份收到西藏的提醒函,必然会提高警惕,举一反三,对本省企业跨省转移资质,想必也会加强审查。
近日,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强调鼓励在采购招标等工作中依法合规使用信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