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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2-03 浏览量:0 次字号:AAA
竞谈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资质文件不全,能要求其澄清吗?
答:不能。《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机关单位要招聘人员,能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来实现?
答:不可以,这种做法属于严禁的违规行为。过去一些地方、部门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滥用劳务派遣工,使机关事业单位各类编外人员大量增加,用工规模越来越大,造成编外用人问题突出。与此同时,编外人员同工不同酬、执法主体不合法、岗位职权不明晰、部门利益化等问题滋生。此类做法既不符合政府购买服务与劳务派遣的法律政策规定,又损害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形成新的劳动关系隐患和廉政风险。
法律依据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十条 以下各项不得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五)购买主体的人员招、聘用,以劳务派遣方式用工,以及设置公益性岗位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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