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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2-03 浏览量:0 次字号:AAA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如何填写企业从业人数?如何定义从业人员吗?从业人员是指所有缴纳社保的人员,还是所有缴纳社保并签订劳动合同的?是否包括劳务派遣人员?今天标书代写公司小编就跟大家来聊一聊这个问题。
根据工信部在答复“关于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不明确问题的咨询”问题时,对“从业人员”的解释如下,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口径规定,单位从业人员指报告期末最后一日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该指标为时点指标,不包括最后一日当天及以前已经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是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就业人员之和。
其中,在岗职工还包括:
(1)应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劳动合同人员(如使用的农村户籍人员);(2)处于试用期人员;
(3)编制外招用的人员,如临时人员;
(4)派往外单位工作,但工资仍由本单位发放的人员(如挂职锻炼、外派工作等情况)。企业划型时,应将分公司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纳入合并计算。
从业人员不包括:
(1)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并定期领取生活费的人员;
(2)在本单位实习的各类在校学生;
(3)本单位以劳务外包形式使用的人员,如:建筑业整建制使用的人员。在岗职工指在本单位工作且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单位支付各项工资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人员,以及上述人员中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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