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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2-03 浏览量:0 次字号:AAA
承担项目可行性研究服务,还能参加设计投标吗?
答: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法律适用的函》(财办库〔2015〕295号)函复,承担项目可行性研究服务的咨询单位,可以参加该项目的设计投标。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法律适用的函》(财办库〔2015〕295号)明确,“其他采购活动”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采购活动。因此,同一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学校是采购人,学校的老师可以参加评标吗?
答:学校的老师可以参加评标,原则上只能以采购人代表身份参加,不能以评审专家的身份参加,除非是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可以作为评标专家参加。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七条第三款 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本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情形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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