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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2-03 浏览量:0 次字号:AAA
深圳市财政局近年来以"阳光采购"为核心,以"互联网+政府采购"为依托,推进实施八个全国率先工程,积极打造政府采购最优营商环境。
一是率先建立市区统一的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深圳早在2008年率先建立了市区统一的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2021年,深圳紧跟国家数字化发展战略,上线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实现了政府采购全流程网上交易、闭环监管。
二是率先实现供应商注册"零跑腿"。深圳自2019年8月起,取消供应商注册现场核验资料环节,注册业务全程网办,实现供应商注册"零跑腿"。
三是率先发布政府采购领域城市发展机会清单。深圳市从2020年开始,在市区两级同步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编制政府采购领域城市发展机会清单)试点工作,让各类市场主体获得同等参与采购活动的机会。
四是率先推行政府采购信息无死角公示。深圳市要求对评审结果、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实现全公开。项目开标后半小时,参与投标供应商即可在平台查看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信息公开部分)。
五是率先建立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准入管理机制。深圳将供应商"自证资质"改为"信用承诺"。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投标文件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诚信声明即可,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是率先建立健全行政裁决机制。作为全国第一批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示范点,深圳在全国率先建立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内控机制,作出全国首份政府采购行政裁决书和首份政府采购调解书,行政裁决质效大幅提升。
七是率先推出政府采购合同"金融化"。深圳于2016年底创新推出订单融资改革,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将政府采购和供应链金融结合,聚焦创新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普遍资信、抵押缺乏的融资"痛点",化解金融机构不愿贷和不敢贷的融资"难点"。
八是率先建立政府采购合同履约抽检机制。深圳于2013年探索开展政府采购合同履约抽检评价工作,将政府采购工作重心从"重程序、轻结果"向既"重过程又重结果评价"转移,提升了采购合同履约的质量和效益。
近日,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强调鼓励在采购招标等工作中依法合规使用信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