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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2-03 浏览量:0 次字号:AAA
为了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管,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近日再推新举措——印发《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内财购函〔2022〕824号,以下简称《通知》),针对相关信息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备案或备案信息不一致、未及时更新备案信息、未完成培训学习、委托代理不规范等问题再次出招。
何种情况监督预警系统会“亮灯”?
根据《通知》,对备案信息更新不及时、未正常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未按要求登记培训记录、出现投诉举报问题的代理机构进行监督预警“亮灯”管理。
针对备案信息更新不及时的代理机构,《通知》要求,各代理机构于2023年1月31日前完成整改。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代理机构将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
针对名录登记后不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的代理机构,《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代理机构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情况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大数据分析系统进行监测分析,对登记两年以上未开展政府采购业务的代理机构进行监督预警“亮灯”管理,并按照“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原则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各系统实现一网查询,供各相关当事人参考。
《通知》还要求,内蒙古各代理机构需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培训工作的通知》,组织本单位人员按照培训大纲的要求,完成每年不少于40个培训学时的目标,并将每次培训结果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代理机构-培训备案模块进行备案。
预警管理数据如何应用?
预警管理系统中的数据如何应用?该数据对哪些部门可见?
《通知》明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目前已在采购计划、采购执行、合同备案、履约验收等多个业务环节设置监督预警点,并将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情况及时推送至采购人,供采购人选择代理机构时查询参考和绩效考评,同时将诚信管理、履职评价等相关信息推送给有关部门,作为建立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数据支撑。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非常重视数据库的建立,在系统中呈现代理机构全面、系统的数据,可以方便采购人更好地选择代理机构。”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处负责人告诉记者,《通知》推荐采购人通过随机产生法、政府采购法、遴选建库法、动态综合遴选法等方法选择代理机构,原则上避免通过直接指定的方法选择代理机构,避免出现打招呼、熟人拉关系、代理项目靠关系等情形。
该负责人表示,在经济前景不确定的背景下,加之疫情的冲击,确实对部分代理机构的生存带来挑战,但这并不是违规经营的借口。反之,应该更加努力地提升专业能力,在竞争中为自身赢得一席之地。“我们鼓励代理机构从‘重程序的合规性采购’向‘重需求的专业化采购’转变,找准专业化发展方向。”
近日,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强调鼓励在采购招标等工作中依法合规使用信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