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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2-03 浏览量:0 次字号:AAA
我们认为未来可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完善我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一)加强顶层设计,强化政府绩效评价
发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功能,离不开完善的顶层设计和有力的绩效评价体系。一是将阶段性价格扣除评审优惠从高制定、预留份额从高确定、大型项目分包硬性规定写入中央政策文件,明确政策导向,为全国各省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实施确定统一、明确的政策标准,通过外部动力推动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二是细化政策规定,明确不同种类、方式、规模的采购项目是否应分包,推荐何种分包方式,树立成功案例作为参考,制定多种分包合同模板以供选择。三是价格优惠、预留份额、项目分包的执行情况和公开情况以及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情况纳入绩效评价体系,细化帮扶中小企业指标,从价格扣除、预留份额、项目分包、营商环境优化、采购满意度等角度进行绩效评价,设置多个梯度评分,提高单项分值上限,体现“多优惠多得分”,为采购人超额落实政策提供内在动力,倒逼采购人落实采购政策。
(二)精简采购环节,消除参与门槛
我国政府采购流程仍有进一步优化的空间。一是应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基础上精简采购环节,在非必要的采购项目中逐步取消资格预审程序,降低业绩门槛,实行“承诺+信用管理”的准入制,以资格后审代替资格预审,减少围标串标等不合规行为的发生,同时取消投标报名等不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环节,减少投标不及时、信息泄露的风险。二是在采购开始前设置中小企业答疑环节,确保中小企业充分、准确了解采购人的需求,采购人也应根据中小企业提出的问题调整资格条件,减少信息不对称、潜在歧视对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限制,消除隐形门槛。三是生成标准化合同模板,以“填空”“选词条”的方式帮助中小企业制定合同,对相关条款附加完善的司法解释,减少中小企业法律支出,消除法律门槛。四是推行简化流程模式,进一步减少采购流程耗时,大力推行评审、确认结果、发布中标公告“1+3+1”、采购结果与合同签订信息公开“1+7+1”等简化流程模式,消除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时间门槛。
(三)降低参与成本,加快资金支付
政府应降低参与成本,加快货款支付进度,缓解资金压力,减轻中小企业“后顾之忧”。一是适当降低保证金比例,做好保证金管理工作,鼓励采购人对信用良好的中小企业免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比例从低确定,货物、服务、工程交付后尽快退还保证金及其利息。二是在合同中明确预付款概念,缩短支付期限,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情况和供应商信用从高确定对中小企业预付款比例,尽快支付预付款,加快支付进度。三是出台法律法规,缩短对中小企业采购款项结清期限,明确债权认定、货款支付等流程,将货款支付期限作为合同核心条款,将及时支付责任内嵌于采购合同模板中,明确支付期限、欠款利率及供应商投诉渠道。四是应确保中小企业了解支付程序并答疑解惑,鼓励小额货物、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人采取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的支付方案,财政部门优先审批中小企业款项。五是引进银行、保险、担保机构入驻,借助“政采贷”等平台完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机制,确保中小企业可以通过较低利率的政采合同融资获取流动资金,在货款尚未到账时维持资金周转。
(四)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健全监督问责机制
可参考英国政策经验,积极落实部门负责制,将政策落实、信息公开等各项目标细化到部门水平,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一是强化部门责任,统一部门内部优惠政策标准,要求各部门确定小企业价格优惠标准、预留份额比例、项目分包计划等,编写促进中小企业计划书,确定目标,并进行阶段性报告,保证政策实施。二是完善预留份额、分包情况监督机制,要求各部门生成采购项目预留份额执行情况、分包情况系统性报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主网及地方分网上公开。三是完善支付情况监督机制,规定采购人和分包项目中的大型企业每年度生成对中小企业货款支付情况报告,在指定平台公示及时支付比例、欠款比例、欠款利息等情况,尽快结清全供应链款项。四是明确监督问责标准,划出部门政策落实“红线”,明确信息公开指标要求,对不达标部门、企业予以批评、警告,要求部门、企业形成改进方案,并将处理结果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主网或各地分网上同步公示。
(五)完善电子平台建设,积极推动全流程电子化
电子化采购平台是政策发挥作用的重要载体,能够有效提高采购效率和信息透明度。一是提高技术水平,做好政策相关数据挖掘工作,通过建立树形结构数据库,整合价格扣除、预留份额、项目分包数据,生成省市两级、部门多级执行情况汇总,自动生成系统性报告。二是通过将预留份额、价格优惠等政策内嵌于系统中,利用电子信息平台,在制定预算时生成预留份额情况,在合同录入时生成预留份额执行情况,在公告审批、合同签订、款项支付环节设置预警机制,保证价格评审优惠、预留份额得到落实,确保对中小企业款项支付及时到位。三是借鉴英国动态采购系统(DPS),推进电子卖场建设,适当放宽中小企业进驻门槛,在电子卖场中通过贴标签、数据筛选、推荐等方式引导采购人选择中小企业产品。四是借鉴英国合同查找器(Contracts Finder),在电子平台中录入分包需求信息,为中小企业和大型企业搭建信息交流平台,促使二者形成联合体或分包关系,为中小企业提供学习采购经验的机会,扩展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渠道。
(六)强化需求管理,发挥政策叠加效应
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政策应以强化需求管理为着力点。一是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进行面向中小企业的需求调查,准确传达需求信息,结合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绿色发展、激励创新等政策调整政府需求结构,尽可能扩大对中小企业产品的需求规模,发挥政府采购制造领先市场的功能。二是制定合理的需求标准,参考“物有所值”原则,放宽对中小企业绿色、创新产品资格条件、技术条件、商务条件等方面的限制,从产品的全生命周期角度出发,兼顾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避免潜在歧视,帮助中小企业发挥政策叠加效应。三是参考英国SBRI计划,制定大型采购计划,给予中小企业资金支持的同时,让政府成为中小企业创新产品、绿色产品的启动用户,将政府需求转化为购买力,补偿中小企业成本,实现产品价值,从需求侧调动中小企业竞争积极性,提高中小企业竞争力。四是在非必要情况下应尽量避免路径依赖,培养冠军企业之余也应关注行业整体发展,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与促进行业整体发展、完善供应链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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