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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2-03 浏览量:0 次字号:AAA
电子版招标文件都必须免费提供吗?
电子化的推进正在给政府采购带来新的变化。比如,在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中,很多项目都是通过网络发布招标文件,供应商也通过网络下载招标文件,省去了跑腿的路程,非常方便。不过,有人会问,通过网络下载招标文件,还可以像发售纸质版招标文件一样收取招标文件费用吗?
关于这个问题,财政部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中明确,实现电子化采购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暂未实现电子化采购的,鼓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纸质采购文件。这就意味着,电子招标文件必须免费提供。
对于这个规定,有人是这么理解的:只有实行电子化采购的,电子采购文件才应当免费提供;如果采购活动仍然是通过线下的方式来进行,仅仅是售卖招标文件这一环节放在网络上供投标人下载,这种情形是可以收招标文件费用的。这种理解正确吗?
我们再来看看另外一条规定。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四条,招标文件售价应当按照弥补制作、邮寄成本的原则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以招标采购金额作为确定招标文件售价的依据。
这里的“制作”成本,应当理解为印刷和纸张成本,而不是编制招标文件的成本。因为编制招标文件属于脑力劳动,这种智力成本是没有办法衡量的。如果理解成编制招标文件的成本,这一条规定就没有存在意义了。
所以说,招标文件售价应当按照弥补印刷和纸张成本、邮寄成本确定。而投标人通过网络下载招标文件,既没有印刷和纸张成本,也没有邮寄成本,自然就不能收费了。也就是说,从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看,只要是电子版招标文件,都是不可以收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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