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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2-03 浏览量:0 次字号:AAA
政府采购实务中,资格条件怎么认定?项目10月30日结束,企业资质9月到期,能否判定响应无效?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共同投资,可以参与投标吗?一组跟政府采购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有关的问题,来看答案。
项目10月30日结束,企业资质9月到期,能否判定响应无效?
答:企业资质的有效性是以评审时资质是否有效作为依据的,如果评审时已经过期失效,则应判定其投标或响应无效。企业资质的效力对于企业至关重要,在“放管服”的大背景下,申办、续办资质已经非常容易,企业自己应当对及时申办、续办资质承担谨慎义务。一般情况下,应当在采购文件、采购合同中约定,合同履行期间该资质需一直有效。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二条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资格条件不能更正,采购文件中资格出现了错误且已上网,怎么办?
答:首先,应当在采购公告原发布指定媒体上发布该项目的终止公告,说明终止理由,然后,再发布该项目重新采购的公告。此前已经购买该项目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提出退还采购文件的要求,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予以满足。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五条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政府采购政策,或者违反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有前款规定情形,影响潜在投标人投标或者资格预审结果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后重新招标。
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共同投资,可以参与投标吗?
A和B共同成立了C,A招标,B投标,B是否因与A有利害关系从而要被判定为投标无效吗?
答:采购人A和供应商B共同成立了C,并不影响B作为供应商参与A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因此不能判定B投标文件无效。但是,采购人A与供应商B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应当回避。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企业被列入黑名单,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企业能参加投标吗?
答:可以。企业违法被列入黑名单,并不会影响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企业,因此其他企业可以投标。
法律依据:
《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有民事诉讼,采购人可以取消其投标资格吗?
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到一投标供应商有民事诉讼,是否可以据此取消其投标资格?
答:不可以取消。有民事诉讼并不意味着供应商有重大违法记录,即使是诉讼败诉,在大多数情况下也不意味着应将该供应商的投标判定为无效,只有当该供应商在败诉后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进而被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时,才能在政府采购项目中判定该供应商的投标无效。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分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算不算总公司有“重大违法记录”?
答: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自身不具备法人资格,行政机关对分公司经营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做出的行政处罚,其不利结果应当及于总公司。分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应属于总公司的“重大违法记录”,总公司参与政府采购资格将受到影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十四条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子公司3年内被处停业整顿,母公司可认定重大违法记录吗?
答:不能。子公司和母公司是各自独立的法人,子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不牵连母公司。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二款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近日,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强调鼓励在采购招标等工作中依法合规使用信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