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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2-03 浏览量:0 次字号:AAA
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交易机制和监管办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意见》强调,严格审批核准招标事项。已审批核准的招标事项不得随意改变,因情况变更等特殊原因确需改变的,应当报原项目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
《意见》规定,规范招标代理机构选取。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选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遵循公开、规范、择优原则,选取需求及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选取过程应当实行集体决策。达到“三重一大”制度标准的,选取招标代理机构事项应当按照“三重一大”制度进行决策。不得通过直接指定、直接摇号、投标人推荐、低价中选等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
《意见》要求,切实履行招标文件备案职责。严格落实远程异地评标制度,并在招标文件备案中予以明确,确保“应异尽异”,鼓励招标人对应当远程异地评标范围以外的项目实行远程异地评标。
《意见》提出,强化交易现场监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应当严格评标区域管理,实行全天候全方位无死角实时监控。严禁除评标专家之外的任何人员进入评标区域;严禁负责抽取专家的相关人员在专家抽取至专家到达评标室期间、评标专家在评标期间与外界的一切非正常接触和联系;严禁场内工作人员与无关人员接触、交流,并以任何形式就现场管理以外的内容发表意见。加强交易现场违法违规行为监测预警。依托省、市(州)监测预警平台,加强对专家抱团打分及打分异常等的动态监测和对投标文件关键字段的自动比对分析。
《意见》明确,强化招投标主体监管。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招标人应当严格落实我省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负面行为清单的规定,强化底线思维,压实主体责任。加强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监管。落实招标代理活动项目负责人制,项目负责人对招标代理活动全过程负责。建立健全体现招标代理机构整体实力和行业特征的招标代理机构及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制度,促进行业优胜劣汰。推行代理机构“一代理一评价”,及时评价其遵规履责、代理业绩等情况并公开,将“一代理一评价”结果纳入招标代理机构及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
近日,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强调鼓励在采购招标等工作中依法合规使用信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