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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4-18 浏览量:0 次字号:AAA
集中招标采购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改革措施,但在坚持这一制度的同时,也要认识到集中招标采购的作用范围是有限的。以下是药品集中采购的认识误区,供大家阅读了解!
1.误认为集中招标采购可以降低药品虚高价格。不少地区媒体报道的降价幅度是20%以上,个别地区甚至达到40%以上。但是,多数患者普遍认为没有感觉到因此带来的价格下降。这是由于媒体报告的价格降幅是成交药品的算术平均价,反映的是所有成交候选品种的成交价格水平,同患者药品费用支出不能直接挂钩。患者的药品费用是由医疗机构的用药层次和用药习惯决定的。
2.误认为集中招标采购能够从源头上纠正药品购销中的不正之风。事实上,现行集中招标采购政策能够起到纠风的作用,但无法从源头上纠风。集中招标采购仅仅实现了成交信息的公开,多年来我国药品购销中不正之风主要发生在药品的使用环节,也不属于采购问题。如果认为现有的集中招标采购是阳光工程的话,那它只不过是刺破药品交易黑幕的一缕阳光,还不能使药品交易过程阳光普照。在集中招标采购的起步阶段对纠风的期望值过高,是不切实际的。
3.误认为集中招标采购可以减轻患者负担。造成患者负担过重的原因,有价格问题、质量问题、使用问题,但首先是使用问题———处方回扣导致的临床不合理用药是加重患者药品费用负担的主要原因。药品采购行为,影响的都是药品的价格水平,不是临床医生对药品的选择和合理应用。临床用药不合理加重患者负担是一个医疗体制问题,涉及我国医疗行业长期存在的诸多深层次矛盾。在医疗体制改革全面深化,医疗机构补偿机制得以完善之前,集中招标采购的好处将在很大程度上被临床不合理用药所抵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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