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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3-07 浏览量:0 次字号:AAA
截至目前,已有五大资质标准发布,明确了对注册人员和职称人员的数量要求,基本上都对人员要求放宽了,按照时间线整理如下:
1
2021年6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2021年7月1日开始执行。
取消测绘资质对注册测绘师的要求,与职称挂钩。
没有测绘专业高级职称的注册测绘师可以计入中级测绘专业技术人员。
原文链接:
http://gi.mnr.gov.cn/202106/t20210608_2648784.html
2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已经2021年8月17日应急管理部第27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1月9日起施行。
1、取消了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机构资质许可,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经营活动。
2、取消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分级制度,适当降低了从业条件,下调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场所建筑面积和注册消防工程师人数要求。与原有资质条件相比,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变化:
一是下调了场所面积,
二是减少了消防技术服务从业人员数量,
将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的注册消防工程师最少从业人数由最多10人降低到2人,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1人;
将消防安全评估机构的注册消防工程师最少从业人数由最多12人降低到2人,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1人;
将同时从事两项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机构注册消防工程师最少从业人数降低到2人,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1人。
三是明确了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中消防设施操作员的具体数量,
要求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中级技能等级以上的不少于2人。
同时,取消了高级技能等级以上的人员数量有关要求。
3
《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已于2021年8月25日经第22次部务会议通过,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分为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交通安全设施养护四个序列。路基路面、桥梁、隧道养护资质下设甲、乙两个等级,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不分等级。
《办法》新增并明确了对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造价工程师人数的需求:
4
2021年11月2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征求《工程造价咨询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和《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进行了合并修订。
一、本次修订删除了关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有关条款。为落实国务院7号文要求,本次修订删除了149号部令中关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相关条款(149号部令第八条至第十八条)。
注:原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均对造价师人数作出要求,本次修订全部删除。
二、本次修订要求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当由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审核、签字盖章。
第二十四条 注册造价工程师应当在本人编制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最终出具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当由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审核、签字盖章,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编制人与审核人不得为同一注册造价工程师。
原《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第二款
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当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加盖有企业名称、资质等级及证书编号的执业印章,并由执行咨询业务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加盖执业印章。
原文链接:
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fdzdgknr/zqyj/202111/20211102_762748.html
5
11月2日,据司法部官网显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拟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一、二、三、四四个资质等级修改为一、二两个资质等级。二级资质的人员要求大大放宽。
修改后的二级资质人员要求:
“1.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2.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
“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在房地产开发活动中落实工程质量管理职责。”
修改前的人员要求:
5.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3人;
6.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原文链接:
http://www.moj.gov.cn/pub/sfbgw/lfyjzj/lflfyjzj/202111/t20211101_440407.html
建筑业企业资质新标准如何出台,企业如何应对?
2020年12月2日,住建部发布了《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转眼间已到2022年,行业内望眼欲穿的“新版资质标准”和“资质改革细则”还没有公布。后台有朋友一直在问,经过多方探听目前还没有确切消息,大概还要再等一等。
1、为什么资质改革政策至今未出?
资质是建筑业的准入门槛。门槛的高低,决定了有多少人能走进房间“分蛋糕”。
门槛高,进入的人就少,房间内的“老玩家”就轻松,分到的蛋糕量越多;
门槛低,涌进的人自然大大增加,竞争激烈,能分到的蛋糕有限,甚至“吃不饱”。(尤其在大环境变化,市场预期不强的背景下。)
此次资质改革的目标之一就是“降低准入门槛”。影响范围之大是空前的,影响之深远可能也是超出大家想象的。2010年底,全国有活动记录的施工企业有70061家;2020年底,这个数字已达到11.6万家(其中92%左右是二、三级资质企业)。
因此难度之大是必然的。
2、现在升资质合不合算?
高等级资质是无形的VIP卡。特级资质、一级资质,在竞标时有巨大的优势。
根据中建协官方统计,2018年底全国有特、一级资质企业6782家,仅占全国有资质企业总数的7.11%,创造产值却占到建筑业总产值的62.32%,新签合同额占到全行业的70.33%。(2019、2020年相关数据未公布)
因此大家都挤破头去升一级、特级资质。资质改革后,这些企业可承揽业务范围不受限制,受捧热度必定大大提升。
资质改革后:
1、原10个专业的特级资质调整为施工综合资质,可承担各行业、各等级施工总承包业务;
2、原一级资质改为甲级资质,在本行业内承揽业务规模不受限制。
再回到第一个问题,特级资质企业承接业务不受限,表面上看对这些企业是大利好,实际上未必然。过去辛辛苦苦拿到1项特级或多项特级,才能在对应行业实现“承接业务自由”;以后只要有1项特级,就能在10个行业里参与竞标。
这就意味着10个行业对所有特级企业放开,面临的竞争必定更充分。目前占优势的行业或项目,以后未必有百分百把握中标。换做是你,是支持调整还是愿意保持现状?
3、关于三级资质企业
门槛降低后,未来一段时间内可能出现大量新申请资质企业进入建筑市场。对于存量三级资质企业而言,将不得不面临以下几个局面:
1)竞争加大,承接项目难了
2)行业同质化加剧,优势不易凸显
3)最低价中标或回归,利润降低
针对这3点,建议大家做好规划,提前应对即将到来的行业变革大潮。至少有三点需要立即着手去做:立足差异化(做专做精)、业务广撒网(向房建市场之外拓展)、管理数字化(流程规范化,以管理促效益)。
对行业的深远影响
首先,行业生态改变。目前的行业结构呈“金字塔”型,特、一级企业牢牢占据顶端,二级、三级企业居于其下,在资质标准限定范围内承接业务;改革后资质等级缩减为综合、甲级、乙级,更加扁平化。
虽然总的数量没有变化,但是乙级企业在行业内占比将达到90%以上,并且这11万+企业在本行业内可承接工程范围一致。
其次,住建部的通知提到,除综合资质外,其他全部下放至省级及以下有关主管部门审批。也就是说,以后甲级(一级)资质审批将下放至各省级住建部门审批。
第三,各省建筑业综合实力或许有大变动。上面提到甲级资质审批权下方各省,而各省为拉动GDP、保就业,都在出台政策扶持建企做大做强,特别是各省市龙头建筑企业。
几个建筑大省已经对不同企业的定位有了清楚地表述:
扶持综合、甲级资质总承包企业做大做强(少而强)。
鼓励专业承包企业“做专做精”(多而专)。
鼓励强强联合、兼并重组、股权置换、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建企由单一型向综合型发展。
一句话,哪里扶持力度大、地理位置有潜力(城市群/中心城市)、营商环境好,哪里就会有大发展!
综合上述几点,不难看出未来几年的建筑市场风云变幻,一场持久的大调整不可避免。
我们建议:
1、特级企业应该利用综合资质的新政策,向相关领域转型 ;
2、一级资质企业努力冲击特级资质;
3、二级资质企业适时升一级;
4、三级资质企业努力拓展经营范围;
5、鼓励设计、施工企业按照政策相互申请,走工程总承包发展模式。
能准确找准大势、跟紧潮流的,一定能够破局重生!安于现状、不愿改变的,必然是一点点失去竞争力、最终被行业抛弃!
2项资质取消!
去年,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印发深化交通运输“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将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和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丙级资质。
01、直接取消审批
在全国范围内(含自由贸易试验区,下同)对相关涉企经营许可直接取消审批。
“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丙级资质认定”和“公路工程专业丙级监理资质认定”两项许可直接取消。将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和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丙级资质,相应调整乙级资质的许可条件。
02、实行告知承诺
在全国范围内对6项涉企经营许可实行告知承诺。涉及企业资质方面的包括: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乙级资质认定、水运工程监理企业机电专项资质认定、公路工程专业乙级监理资质认定、路基路面养护作业单位乙级资质审批。
对因企业承诺可以减省的审批材料,不再要求企业提供;
对可在企业领证后补交的审批材料,实行容缺办理、限期补交;
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03、优化审批服务
在全国范围内对“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认定”等29项涉企经营许可,精简审批材料,压减审批时限,不再要求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等审批材料,减轻企业办事负担,提高审批效率。
涉及企业资质方面的包括: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认定、公路工程专业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认定、公路工程专业特殊独立大桥专项监理资质认定、公路工程专业特殊独立隧道专项监理资质认定、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审批、水运工程监理企业甲级资质认定。
2021年6月24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修订14条,删除6条,增加1条。
拟取消公路工程专业丙级、特殊独立大桥专项、特殊独立隧道专项和水运工程专业丙级4项资质。
重点内容如下:
一、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按专业划分为公路工程和水运工程两个专业。公路工程专业监理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两个等级和公路机电工程专项;水运工程专业监理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两个等级和水运机电工程专项。
二、监理企业发生合并、分立、重组、改制等重大事项变更,应当在变更事项发生后十日内向许可机关申请变更,由许可机关重新核定企业资质等级。
三、甲级监理资质条件
人员、业绩和人员结构条件: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中至少有2人具有公路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10年以上从事公路、桥梁、隧道工程工作经历,5年以上监理或者建设管理工作经历,已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
四、完善资质条件设置。
简化仪器设备要求,仅保留必要的核心仪器设备要求,如公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仅保留土工试验、沥青试验等设备要求。
取消对技术人员专业类别齐全的要求,减轻企业负担。
将当前由《关于贯彻实施<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通知》设定的资质重新核定条件在《规定》中予以明确。
关于乙级资质延续,原乙级资质延续考核企业业绩、丙级资质延续考核个人业绩,合并后乙级作为最低等级不再考核监理工程师个人业绩,改为考核企业业绩,条件更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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