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3519199192
时间:2022-03-07 浏览量:0 次字号:AAA
来源:云南省住建厅
目前企业自行添加证书混乱,有大量证书不符合的数据要求,且存在伪造证书情况。
近日,云南省住建厅通知,立即对企业自行添加的执业证书开展自查、核查。
2022年2月28日前,各企业进行自查整改,发现的虚假证书自行从一体化平台中删除,
2022年3月1日,关闭一体化平台企业自行添加证书的功能。
企业自行添加的人员证书,统一标记为“异常”状态,不得用于相关业务申报。
2022年3月1日至5月31日,企业或个人需携带持证人身份证原件、劳动合同、社保证明、证书原件至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126办公室现场复核确认后,方可解除“异常”标记。
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复核的证书,视为虚假证书,全部予以删除处理,并对涉及企业予以处罚,计入一体化平合企业诚信档案。
近日,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强调鼓励在采购招标等工作中依法合规使用信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