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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2-15 浏览量:0 次字号:AAA
山西省财政厅近日通报了政府采购保证金专项清理工作情况。截至去年11月初,共有208个项目退还各类保证金约675万元,上缴国库0.9万元。
据了解,本次专项清理范围覆盖省、市、县(区)行政区划的所有政府采购主体,共有122个单位288个项目应退未退保证金约3484.66万元。除上述退还的外,还有80个项目存在未退还保证金约2808.53万元。
针对未退还保证金情况,山西省财政厅进行了公示,并对后续清退工作作出说明。对于已经产生中标(成交)结果,因双方未签订合同,代理机构无法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查明原因,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依法予以处罚,妥善处置保证金。对在合同签订、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争议的履约保证金、质保金,由双方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依法处置保证金。依法应当予以没收的保证金,按照《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和行政处罚罚款上缴事项的通知》要求上缴国库。
本次公示的未退还的保证金实行挂账清零,已经退还的保证金需提交退付凭证,不予退付的保证金需上传缴库证明,省财政厅将定期汇总整理,将已经退付或解决的相关项目从公示名单中清除。
记者还了解到,山西省目前已上线使用的全省政府采购信息化系统能够实现对保证金的智能监管。在规定退还保证金时限的前一天,系统自动发出预警,提醒相关当事人按时退还保证金,对逾期未退还保证金的情况,系统也会进行警示,并提示监管部门。当预算单位或代理机构存在多次或一次较长时间未退还保证金的情形时,监管部门可通过约谈、暂停系统操作权限等方式督促当事人及时退还保证金,并将应退未退保证金的情况纳入系统诚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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