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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1-22 浏览量:0 次字号:AAA
近日,国资委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进一步健全内控体制机制,深化内控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坚决防控重大风险,有效发挥重大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扎实开展内控制度标准化建设,持续完善内控制度体系;深入开展内控执行专项整治,切实增强内控体系刚性约束等。
《通知》指出,各中央企业要牢固树立依法合规经营意识,营造“尊重内控、支持内控、自觉接受内控约束”的良好内控环境,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着力加强投资、资金、招投标、购销业务、金融业务等薄弱环节的内控,完善内控执行监督问责和考核评估机制,强化内控执行刚性约束。
《通知》要求,各中央企业要认真组织所属子企业全面规范有效开展内控自评价,对新兴业务、高风险业务以及风险事件频发的领域每半年至少要自评价一次。集团要制定年度监督评价方案,加强对子企业内控有效性监督评价,在2022年底前完成第一轮集团监督评价“三年全覆盖”,进度差距较大的企业要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对于集团监督评价“零缺陷”的企业,国资委将纳入内控体系有效性评价重点抽查范围。
近日,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强调鼓励在采购招标等工作中依法合规使用信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