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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延期和续签的区别是什么?

时间:2022-01-14 浏览量:0字号:AAA

采购合同延期和续签的区别是什么?部分朋友可能还不是很清楚,甚至容易把它们混淆,为此小编特地整理了相关的内容介绍,帮助大家进一步了解。

采购合同延期和续签的区别是什么?

采购合同延期和续签的区别

合同续签和合同延期都不是法律概念,日常中大家一般是这样使用,比如合同期为一年,到期后延长1个月的叫合同延期,到期后按照原来的期限延长一次的叫合同续签。一般续签合同是可以提前,具体提前多久则会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定。

合同执行完了就不能再续签了,如果是在执行过程中需要追加相同项目,且在原合同价款10%以内的,可以不再由监管部门审批、并不再委托代理机构采购而直接续签合同。

看完上述内容,让我们再了解一下签订采购合同的要点,企业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时,应注意以下点:

(1)项目相等,物料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交货日期及地点,须与请购单及决策单所列相符。

(2)付款办法,按照买卖双方约定的条件付款。

(3)延期罚款,于合同书中约定,供应商须配合企业生产进度,物料最迟在几月几日以前,全部送达交验。除因天灾及不抗力的事故外,倘逾期,每天供应商应赔偿企业采购金额千分之几的违约金。

(4)解约办法,于合同书中约定,供应商不能保持进度或不能符合规格要求时的解约办法,以保障企业的权益。

(5)验收与保修,末合同书中约定,供应商物料送交企业后,须另立保修书,自验收日起保修一年(或几年)。在保修期内如有因劣质物料而致损坏者,供应商在于15日内无偿修复;否则企业得另请修理,其所有费用概由供应商负责偿付。

(6)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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