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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2-06 浏览量:0 次字号:AAA
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发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江苏省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深入推进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
《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应积极配合做好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在采购文件中列明“政采贷” 融资指引条款,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等环节主动宣传相关优惠政策。
《通知》强调,金融机构应降低融资门槛,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金融机构实行应贷尽贷,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任何形式的抵押或担保。金融机构自受理供应商融资申请之日起不超过5个工作日完成贷款审批。对办理“政采贷”业务的供应商执行优惠利率,原则上最高不超过最近一个月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100个基点,并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和附加其他条件。
供应商弄虚作假或以伪造政府采购合同等方式获取融资的,金融机构可以解除融资协议,并按融资协议追究违约责任,财政部门视情将相关供应商列入政府采购失信记录名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金融机构发布不实信息、虛假宣传或违背服务承诺开展融资的,由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终止融资业务合作资格。采购人不配合金融机构和供应商开展融资服务、不按时签订采购合同、未按规定公告采购合同或无故拖延支付合同资金的,由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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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强调鼓励在采购招标等工作中依法合规使用信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