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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工程造价内容组成及计算依据(下)

时间:2021-11-25 浏览量:0字号:AAA

绿化种植工程,从其苗木品种上看成百上千,从其外观上看千姿百态,从工程角度上看,施工地点、种植方法、施工季节……又各不相同。绿化工程造价计算到底有没有规律?目前,有哪些标准、规定?有哪些计算方法?看建筑工程造价老司机都是怎么解决的。

绿化工程造价内容组成及计算依据(下)

(六)如何计算绿化种植工程土方量

为了保证园林植物正常生长,根据市标《园林栽植土质量标准》(DBJ08-231-98)规定:绿化种植工程土方应水、肥、气、热的能力和各种理化指标要求。故和一般的建筑工程土方概念是有明显区别的,不能一概而论。

在编制绿化种植工程预算造价时,必须事先察看现场的土壤条件,是否能满足设计要求,再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计算该工程的土方量。土方费用的大小,对工程投资费用和苗木后期费用均有很大的影响。对绿化种植工程而言,通常土方会发生以下几种情况;

1.原地形标高、土壤质量,均符合设计和园林植物生长要求,不需另外增加土方费用。

2.原地形标高符合设计要求,不需进土或出土,但土壤质量太差,需就地深埋垃圾土,作深翻土处理。

3.原地形标高太低,需场外进种植土方。

4.原地形标高太高(或基本和设计标高一致,但不符合种植土要求),需垃圾土外运,再进种植土方。

5.原地形土方量不需进土或出土,但依据设计标高、地形要求需重新堆置地形。

施工单位应根据以上情况分析,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确定种植土方施工方案。土方施工方案的确定,事先应征求设计方、投资方主管人员的意见,并办理相应的文字记录,作为绿化种植工程土方费用计算的依据。

根据市标《园林植物栽植技术规程》(DBJ08-18-91)规定:含有建筑垃圾的土壤、盐碱土、重粘土,砂土及含有其他有害成分的土壤,应根据设计要求全部地或部分地用种植土加以更换。《上海市园林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九三)》一般要求:草坪种植土壤厚度应不小于30厘米,乔木种植土壤厚度应不小于1.0米。灌木种植土壤应不小于0.8米。

土方量的计算,应根据垃圾土就地深埋,垃圾土汽车外运汽车进种植土,种植土场内人工驳运,人工堆地形,绿地整理等各种施工方法,逐项进行计算

(七)如何计算绿化种植工程土方费用

土方费用的计算,应根据不同的施工方法逐项分列计算土方量,再匹配相对应的土方单价进行计算,累计之和称之为该绿化种植工程的土方总费用。

一般计算方法如下:

1.当原地形标高、土壤质量符合绿化设计和植物生长要求,不需另行增加土方时,可计算一次绿地整理工程内容。绿地整理是园林植物种植前一项必不可少的施工工艺,按平方米计算,可套用"九三"园林定额相应子目土方基价。

2.当原地形标高符合设计要求,但少量土方质量不符合植物生长要求时,一般可采用好土深翻到表面,垃圾土深埋到地下的施工方法处理,其土方量的多少,可按实际挖土量(长x宽x深)计算,其单价的选定,可参照"九三"园林定额第二章土石方工程中有关子目基价计算其费用。

3.当原地形标高太低,明显缺土时,一般采用种植土(汽车)内运的方式解决。其单价依据沪园定(95)第006号文件规定内环线内以45元/立方米,内环线外(包括浦东地区)以30元/立方米为单价,按实际进土方量计算。

4.当原地形标高太高,有多余土外运(或者不采用垃圾土深埋处理方式)时,可套用沪园定(95)第006号文件规定的种植土方单价,按实际外运土方量及相应单价,计算其外运土方费用。

5.当遇到施工现场因设计要求,堆置高低起伏地形时,可参照"九三"园林定额第一章第5节"人工换土、土方造型"子目基价,根据不同的堆置高度,分别计算堆土量,并根据相应的子目基价,计算其土方堆地形费用。

实际施工中,由于情况错综复杂,不单单发生一种情况,则应区别不同情况,按以上介绍的不同的土方费用计算方法,逐项进行土方费用的计算。

(八)如何计算绿化工程中苗木种植费用

苗木种植是绿化工程中一项必不可少的施工工序。苗木种植费用的计算是根据施工设计图上苗木的数量乘以相对应的定额种植费用基价,计算出该品种苗木的复价,复价累计之和即为该工程的定额种植费用。

定额种植费用的基价,是根据苗木的各种内在质量规格指标确定的。所谓苗木内在质量规格指标,不是通常所指的苗木高度、蓬径等外形尺寸,而是指苗木根部所带泥球大小、胸径大小、地径大小等尺寸指标,两者是有根本区别的。

根据"九三"园林定额规定,按照苗木分类不同,其苗木的内在质量规格指标也是不同的。通常在计算时,常绿乔木、灌木是以泥球大小;

落叶乔木、竹类是以胸径大小;

灌木、绿篱是以苗木高度;

草坪是以铺种的不同方式;

攀缘植物是以地径大小……等等不同标准,取定额种植费用的多少。

所以我们在计算苗木的质量规格标准是否齐全(一般有绿化设计资质的单位,均有能力也应该完成以上设计要求)。只有数量正确,质量规格指标齐全、才能正确套用定额规定的种植子目基价,保证其种植费用计算的正确性。

根据"九三"园林定额规定,计算出的工程苗木种植费用,除古树木的种植、移植、保护费用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外,一般种植费用中,均应包括苗木种植、竣工移交后一个月的养护工作(单纯花坛种植为10天)。工程苗木成活率为100%,竣工移交后,若有死亡苗木,应由施工单位补种齐全后,方可正式移交给甲方(业主),由甲方(业主)进行后期的绿化养护日常管理工作。

(九)如何计算绿化工程间接费用

绿化工程间接费用是构成绿化工程成本费用以外的,必须收取的企业合法利润和上交国家税收等费用。一般包括两部分内容,一部分内容是定额规定,固定不变的;另一部分是随着市场价格的变动,由定额管理总站发布信息,可以浮动计取的费用组成。

固定不变的费用包括: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管理费用、企业利润、国家税金和上缴给上级单位的管理费用等费用组成。他们的计算以苗木费用和定额种植费用之和中的人工费用为基础,用百分比率的方式确定,百分比率的大小,是有定额管理总站规定的。

各项费用百分比率的确定,对绿化种植工程而言,是根据工程规模的大小加以区别的。如果总承包一个绿化工程,以合同确定的工程量,其施工面积超过6500平方米的,作为二类工程,则规定的百分比率大一些;施工面积小于6500平方米的,则规定的百分比率相应小一些;如果单独承包绿化工程中的土方量,超过2000立方米的,作为三类工程,规定的百分比率小一些;土方量小于2000立方米的,作为四类工程,规定的百分比率则相应更小。

可以浮动计取的费用包括:人工、材料、机械的补差费用,以及因各个工程施工条件施工条件的复杂性,定额没有作具体规定,由甲、乙双方根据施工现场条件的实际的不同,双方可以酌情协商的费用,我们称之谓"开办费用"。

人工、材料、机械补差费用的计算,一般由定额管理总站定期发布市场价格信息单价,各个工程可以根据这些单价,结合每个工程发生的实际数量,计算其费用;开办费用的计算考虑到各个工程外部环境。

(十)绿化养护费用计算近几年来,为了贯彻市政府将上海建设称为国际一流大都市的要求,各级政府、企业、事业单位为园林事业的发展,投入了大量的建设资金,随着园林绿化面积的快速增长,如何计算养护费用的矛盾日趋突出。绿化养护工作是绿化种植工程内容的延续,为了适应当前市场经济的要求,使绿化养护费用的计算更加规范、科学、合理,由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总站依据"九三"园林定额的模式,编制了《上海市园林建设工程绿化养护补充定额(试行)》(以下简称"养护定额"),并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一日起执行。

园林植物的养护,通常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称之为栽植期养护,该养护期费用已包括在"九三"园林定额子目基价中,不能再重复计算期养护费用。

第二阶段称之为成活率期养护,根据市标《园林植物栽植技术规定》,养护时间从第一阶段结束之日起计算。其中当年六月份前种植的苗木到当年九月分为止;当年六月份后种植的苗木,必须到第二年九月份为止。其养护费用的计算,根据苗木品种、数量,乘以相应养护等级的定额子目单价,累加后,再乘以定额规定的各种系数的方法进行计算。

第三阶段称之为日常物业管理养护,养护时间从第二阶段的结束之日起计算,根据养护定额规定其养护费用的计算,应按相应养护登记的定额子目基价计算的,同样需要再乘以定额规定的各种系数。养护期为一年的,可不采用系数的方法计算其养护费用。

所谓的养护等级,是指养护定额编制时,根据本市各类园林的养护标准,划分为三个等级,即:公园、游览区类;社区、单位类,并界定了相应的适用作参考范围。但是在实际操作时,可根据业主的经费多少,作相应调整。例如:有些重点公园可接一类标准,计算其养护费用,有些非重要公园亦可接二类、三类标准计算其养护费用,反之,也可以。这样既能适应市场供求双方各种不同的需要,又能体现费用和义务之间对等关系的经济原则。

养护费用的具体操作方法,是和"九三"园林一致.

(十一)如何确认绿化种植工程造价

一个绿化工程造价的编制完成,仅仅代表单方意愿,必须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作相应的增、减价调整,并以合同形式确定之后,方可作为双方认可的工程造价。

根据建设部标准定额(1999)第1号《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文件精神,结合上海地区绿化工程造价管理的特点,双方在确认工程造价或发生造价纠纷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

一、工程造价的管理机构上海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总站是本市工程造价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范围内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社会上的各种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负责工程价格咨询的计价,审价工作;上海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总站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负有监督、检查、管理职能。

二、工程造价的表达方式

1、固定造价。指该工程在实施期间,不因市场价格的变化而作调整的工程造价。在确定固定造价时,应事先考虑价格风险因素,并在合同中明确固定造价包括的范围。

2、可调造价。指该工程在实施期间,可随价格变化而作调整的工程造价。其调整的范围和计算方法,应在合同条款中事先约定。

3、工程成本加酬金造价。指该工程无法直接套用现行预算定额,计算工程造价时,可参考现行的工程计价依据和方法,计算工程成本,酬金以工程成本为基础,通过双方协商(或竞标)的方法确定。

三、工程造价的确认途径根据本市招投标管理部门规定,对于绿化种植工程而言,应通过以下途径确认工程造价:

1、100万元以上的绿化工程,业主应到本市招投标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工程造价和承包单位。

2、50~100万元的绿化工程,业主应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园林绿化分中心办理登记手续,确定工程造价和承包单位。

3、50万元以下的绿化工程,可由业主方和承包双方协商,确工程造价和承包单位。

(十二)绿化工程竣工结算时应注意的问题

一个绿化建设工程从预算的编制、协商洽谈、造价确认到合同签订,仅仅是该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还要通过艰苦的实施操作阶段,工程竣工结束后,才能够正式编制该工程的最终造价。并经审核后,作为双方对该工程结算费用的依据,对绿化工程竣工结算编制而言,一般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工作,在人员没有发生变动的情况下,应由施工单位原编制施工图预算的人员完成。

(二)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工作,虽然在工程竣工之后进行,但是其资料收集工作应贯穿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不能中断。

(三)资料的收集工作,应在严格履行施工合同条款的基础上进行。

1.对固定造价合同而言,除节约正常开支外,还需注意固定造价范围以外的工程成本开支,注意资料收集。

2.对可调造价合同而言,应注意可调价格范围及市场行情变化,及时收集可信的原始资料和价格依据,便于结算时合理调整。

3.对成本加酬金合同而言,对成本的支出是否符合合同条款约定,注意成本支出合理性、可靠性依据的收集,有利于工程的顺利结算。

4.除此之外,如合同中有施工措施费、安全措施费和索赔等费用条款时,应及时收集资料,做好签证等工作,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确保工程支出资金能合理收回的条件。

(四)竣工结算的编制,一般有两种方法:

1.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变化不大的工程,根据原有施工图合同造价为基础,根据合同规定的计价方法,对照原有资料,作相应增减帐,进行适当调整,最终作为竣工结算造价的方法。这种方法在绿化种植工程中,运用较普遍。

2.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变化较大的工程,根据设计变更资料,必须重新绘制竣工图,在双方认可的竣工图基础上,依据有关资料,重新计算工程项目,编制工程竣工造价结算书。这种方法正确程度较高,但需大量的时间、精力,往往影响工程款项的及时回收。对绿化种植工程而言,这种情况发生较少,这种方法也较少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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