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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西住建厅发布通报: 2020年第三次全区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共发出隐患整改建议书27份、停工整改建议书45份,停工整改率为62.5%。 对涉嫌存在“三包一靠”行为、无证施工的16个工程、17家责任单位进行挂牌督办。 20家施工单位、8家监理单位视为拒不整改,予以全区点名通报批评,并责令继续整改;暂停上述施工、监理单位在广西参加房建市政工程投标和承揽业务资格;锁定上述施工、监理企业的专职投标员“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23家施工单位、29家监理单位予以全区点名通报批评, 23名项目经理、9名项目总监、55名安全员予以全区点名通报批评,暂停上述项目经理和总监在广西执业资格90日,暂停上述安全员在广西上岗任职90日。立即更换相关人员。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20年第三次 全区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 层级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根据年度工作部署,2020年10月20日—27日,我厅组织开展了2020年第三次全区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开展。检查覆盖14个设区市和34个县(市、区),随机抽查了72个在建工程,其中涉及2个保障性安居工程、15个公共建筑工程(包括2个医院工程、8个义务教育保障学校工程、5个办公建筑工程)、51个商品住宅工程、1个工业厂房工程、3个棚户区改造工程,共发出隐患整改建议书27份、停工整改建议书45份,停工整改率为62.5%。 二、检查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项目前期手续基本齐全,主管部门能够严格按照法定建设程序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和施工许可手续,受检地区建筑市场监管情况较好;全部检查项目均未发现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绝大部分单位能够高度重视,开展工地现场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绝大部分建设单位能够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施工单位能够履行劳动用工主体责任,及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各地住宅工程质量用户满意度提升四年行动取得一定成效,样板引路和分户验收制度得以贯彻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宣传贯彻工作基本落实;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工作有序进行;义务教育保障学校建设项目推进顺利;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大部分受检工程能够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取得一定成效,实体质量和施工安全整体受控。不足之处是部分主管部门监管力度不够、建设单位未及时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事故施工企业全区在建项目停工整改制度执行情况较差,大部分主管部门虽然下发了停工整改通知但未进行跟踪监督,大部分企业实际未执行停工整改要求,受处理期间仍然继续进行生产;部分受检地区未认真吸取高处坠落、起重机械倾覆、触电等安全生产死亡事故教训,对典型事故原因不清楚,未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受检工程施工现场仍然存在临边和预留洞口防护缺失、起重机械未经检测合格即投入使用、施工用电不规范等安全隐患,亟须引起各地重视。具体检查情况详见附件1。 三、处理意见 本次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均已建议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责令责任单位限期落实整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对本次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和相关从业人员作出如下处理: (一)挂牌督办。对涉嫌存在“三包一靠”行为、无证施工的16个工程、17家责任单位(详见附件2)进行挂牌督办。请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予以立案查处,并于2021年1月6日前向我厅报送查处情况。已实行综合执法改革的地区,请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本通知印送本市综合执法部门,并积极配合做好相关查处工作。 (二)责令整改。对限期内未提交整改报告,或虽已提交了整改报告但施工现场重大质量安全隐患仍未消除,或者仍然有3项及以上质量安全隐患未完成整改的20家施工单位、8家监理单位视为拒不整改,予以全区点名通报批评(名单详见附件3),并责令继续整改;暂停上述施工、监理单位在广西参加房建市政工程投标和承揽业务资格,从本通报印发之日起执行;暂停投标和承揽业务资格期间锁定上述施工、监理企业的专职投标员“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上述企业整改完成后,由整改企业将整改报告报送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复查合格后,由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整改报告报送至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北际路1号13楼1301室,电话:0771-3394210)。对完成整改的企业,由我厅另行发文恢复其投标和承揽业务资格。 (三)通报批评。对已按时完成整改,但在本次检查中发现工程存在质量安全隐患较多,检查组发出停工整改建议书;或检查组下发隐患整改建议书后,虽已提交整改报告但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23家施工单位、29家监理单位予以全区点名通报批评(名单详见附件4)。未完成整改的工程待整改完毕后,由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整改情况组织复查。各地不得依据本处理意见对此类企业作出限制投标、停止验收等处理。 (四)停止执业。对本次检查中因不到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导致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23名项目经理、9名项目总监、55名安全员予以全区点名通报批评(名单详见附件5)。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暂停上述项目经理和总监在广西执业资格90日,暂停上述安全员在广西上岗任职90日。上述人员目前所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安全员的工程,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须立即更换相关人员,并在更换手续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五)公开曝光。对在本次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9个工程(名单详见附件6),由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在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专题专栏”栏目实施检查照片网上曝光。 附件:⒈ 各方履职及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情况 ⒉ 挂牌督办项目名单 ⒊ 责令整改企业名单 ⒋ 通报批评企业名单 ⒌ 不到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名单 ⒍ 实施检查照片网上曝光的典型工程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2月17日
来源:广西住建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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