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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1-25 浏览量:0 次字号:AAA
近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的意见》(吉政办发〔2021〕4号,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着眼于各类市场主体的生存和长远发展,重点在农业、工业、建筑业和房地产、商贸、文化和旅游、个体工商户等领域,协调解决发展问题;着力发展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加快构建产业发展新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府服务水平,构筑亲清政商关系,以更大力度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新活力,进一步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发展。
其中,在建筑业和房地产领域,《意见》提出重点抓好推进资质改革、规范建筑市场行为和招投标管理、转变保证金缴纳方式、推行施工过程结算、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发展装配式建筑、支持建筑业企业走出去发展、鼓励创建优质工程、支持房地产企业发展等九方面工作。在推进资质改革方面,要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资质改革方案,做好新旧资质政策过渡衔接,设置1年的新旧资质过渡期,并实行简单换证,即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直接换发新的资质证书,精简资质类别,压缩等级设置;加快推行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全面实行全程网上申报和审批;将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改为专业作业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在规范建筑市场行为和招投标管理方面,要持续整顿建筑市场秩序,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不得限定投标人所有制形式,不得设置超出项目实际需要的业绩作为资格条件,不得排斥和限制潜在投标人。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发包、挂靠、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施工、项目管理人员不履职等违法违规行为,运用全过程电子招投标、电子监察、市场行为评价、信用评价、联合执法等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改进监管方式,确保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惩戒到位。
近日,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强调鼓励在采购招标等工作中依法合规使用信用报......